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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智能化应用视频培训

【字号:    】        时间:2026-05-28      作者:  

  为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智能化建设应用,切实推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优、真用、好用、管用,有效赋能检察办案提质增效。近日,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智能化应用视频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莉出席培训并作动员。

  据了解,自去年4月被最高检确定为智能化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本省科技优势,在全国检察机关智能化试点竞争性研发中脱颖而出,推动智能化成为了湖北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辅助办案系统将从建设阶段全面转入建设与应用并进阶段。

  培训要求:

  要坚持业务主导,推动全员主动应用

  全省各级院刑检部门要将智能系统辅助办案固化为日常履职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引导干警主动用、规范用、全面用,做到应用尽用。持续压实系统试用责任,健全日常使用、督促落实、评价反馈闭环机制。技术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上下联动。

  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闭环处置机制

  承担研发任务的地方,要主动联合技术研发团队,合力研判分析、协同攻坚优化,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处置,推动系统在实战应用中持续打磨、迭代精进,常态化推进功能迭代升级,全力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精准赋能一线办案。

  要坚持权责统一,正确把握辅助定位

  要牢固树立人主机辅、人机协同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智能化应用的根本目的是辅助办案,案件最终的审查判断、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必须由检察官自主决定。

  要坚持以用促学,提升实战应用能力

  要在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过程中,快速领悟并掌握核心要领,不断激发创新意识,乃至主动参与研发的意愿,推动全省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断优化,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壮大,形成湖北独有的研发与应用生态。

  培训班上,宜昌市检察院、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石首市检察院、武穴市检察院、嘉鱼县检察院、仙桃市检察院通过实操演示分享了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操作情况。研发团队针对全省在系统应用中反馈的常见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和统一说明,帮助全省检察干警进一步熟悉系统,强化应用。

  参加培训的检察干警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紧扣实战需求、内容精准务实,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帮助大家有效掌握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操作方法,提升了刑事检察办案人员应用智能化系统辅助办案的实战能力。

  培训以线下+线上视频形式进行,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技术信息处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市县两级院相关部门分管院领导和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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