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湖北省谷城县一名退役军人,从事货车运输营生。货主方某拖欠其运输费20余万元,王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方某答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但在执行阶段,方某仅支付1万余元后便以无能力还款为由不再配合偿还。法院经财产查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听说方某有一笔5万元的债权,且目前在某水泥厂务工,应该有还款的能力。”2025年5月,谷城县检察院在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中,王某向该院检察官提供了这一线索。
线索是否属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深入摸排,查清了被执行人方某的务工、生活及财产情况,核实其确在某水泥厂务工,有收入来源,且对第三人章某享有一笔5万元的未到期债权,推翻了方某“无能力还款”的说法。
同月,为打通执行堵点、维护王某合法权益,谷城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推动案件恢复执行。
法院依法恢复了执行程序,随后多次约谈方某,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法院还约谈了章某,章某表示债权到期后将直接向王某履行义务。
考虑到方某需独自承担养家重任,一次性结清全部欠款确有困难,谷城县检察院联合法院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促成和解。今年2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截至7月,已有6万余元执行款到位,剩余欠款也在按照协议积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