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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一场跨越15年的社保骗局

【字号:    】        时间:2026-04-28      作者:  

  “本想花8万元买个退休身份坐享其成,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面对法院判决书,52岁的邓某悔恨不已。

  3月25日,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向市人社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社保审核漏洞系统性整改。这起跨越15年的社保诈骗案,最终以检察建议“补网”收尾,为群众“养老钱”织密安全网。

  “买”来的退休

  2009年,36岁的邓某正为生计奔波,偶然听闻的一条“捷径”让他动了贪念——只要花钱就能购买他人的退休身份,从此按月领取养老金。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找到了时任某镇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的王某(已故),希望能帮其“买个身份”。王某告诉邓某,这事可以办,但是得花不少钱。

  一个月后,邓某接到王某的电话:“事情有眉目了,你准备8万元钱。”8万元,对当时的邓某来说不是一笔小钱,但想到“退休”之后能按月领“工资”,邓某便向亲朋好友借钱凑齐了8万元交给王某。王某拿出一份人员名单供其挑选,邓某特意选了当时相对年轻的原服装厂职工刘某,盘算着选择年轻一点的被冒领人,能领更长时间的养老金。

  凭借职务便利,王某从邓某交付的8万元中,拿出部分费用补齐了刘某未缴齐的社保费用,随后利用刘某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违规办理了城镇职工退休手续。

  2010年年初,王某将一张银行卡交给邓某,告知其刘某的养老金将按月打入该卡,并叮嘱他定期查看账户。2010年1月,第一笔养老金准时到账,邓某的“退休生活”正式开启。

  定期打“农保金”

  骗局在2012年险些暴露。2012年,刘某和丈夫严某一起来到居委会,提出想要补齐社保,办理城镇职工退休手续。“我们1987年进入原镇办服装厂工作,1992年厂子效益不好,我们就南下务工去了,所以社保没有缴齐。2000年左右,厂子倒闭了。”刘某向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然而,工作人员只找到了严某的档案。没有档案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两人辗转找到原工办主任,询问刘某档案的下落,然而时隔太久,原工办主任也不记得当时的情况。

  王某得知刘某来办理退休手续,担心事情暴露,便以减少损失为由,劝说刘某先办理农村养老保险,这样可以领取农保金,减少损失。几番折腾都没有找到档案,刘某无奈之下只得同意先办理农村养老保险。

  正是从这一天起,一场荒诞的戏码开始上演:邓某一边持续冒领本属于刘某的城镇职工养老金,一边定期给刘某打款,备注均为“农保金”。为了更加贴合实际,他还时不时与身边的老人交流,询问他们农保金的金额,得知农保金上调,他就会按照涨了以后的金额给刘某打款。

  他到案后供述说:“王某说,不按时打钱,我们的事就要暴露。”正是这笔按时到账的“农保金”打消了刘某的疑虑,让这场骗局得以延续。

  来居委会发现端倪

  2025年4月,刘某到银行办理第三代社保卡激活手续后,来到居委会办理登记。然而工作人员经查询发现,刘某没有办理农村养老保险,反而是曾办理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不可能!”刘某脱口而出,因为过去十几年,她每个月收到的都是农保金。回家后,她将这件怪事告诉了儿子。

  联想到母亲档案丢失的情况,刘某的儿子怀疑有人盗用了母亲的档案办理退休手续冒领养老金,于是报警。至此,这个持续了15年的骗局才被戳穿。

  2025年5月20日,公安机关将邓某抓获。8月11日,案件被移送至京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邓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养老金30余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1月13日,经京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该案暴露出特定历史时期职工档案管理、退休审批及养老金发放核对环节存在漏洞。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6年3月,京山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面升级资格认证技术体系,筑牢“技防”屏障;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共享与协查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强化全流程审核与风险防控,拧紧“制度安全阀”;加强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目前,人社部门已启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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