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以数字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1个基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中获评优胜院,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湖北省检察机关十佳模型、优秀模型,4个智能化建设项目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十佳案例,数字检察已成为十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标识。
智慧中枢,以技术赋能监督
8月20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为查明一处新增土坝对丹江口库区水文状况的影响,向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申请协助。该中心技术人员当天便以卫星遥感技术定位土坝区域,结合无人机辅助取证和水质快速检测技术,形成完整证据链。拿到报告后,丹江口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不禁感慨:“这组精准数据让案件调查有了方向。”

11月3日,十堰市检察院数字监督专员们在数字技术办案中心开展线索例行巡查工作。
类似这样的技术赋能场景,在十堰市检察机关已是常态。2025年初,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整合了数据分析室、远程大数据分析研判指挥中心、远程庭审室、远程提讯室、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及电子取证室等多个功能区域,成为集数据处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案件线索分流、态势研判、远程讯问与庭审、电子证据取证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检察智慧中枢”。该中心作为智能化建设的典型成果,已充分参与到检察履职办案中,有力推动了法律监督精准化和检察决策科学化。
6月23日,十堰市检察院重罪检察部数字监督专员段文浩在该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运行刑事审判监督模型。一条醒目的线索在模型平台上弹出,显示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罚金刑可能存在错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系统自动识别出判决中罚金数额少于2000元的信息。检察官研判认为该监督线索有效,立即将其推送至基层检察院办案部门,基层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从线索发现到监督案件办结,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过去人工排查线索,周期长、覆盖面有限,现在有了数字模型辅助研判,单条线索核查效率提升60%以上。”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负责人方洪亮介绍,今年1月至10月,十堰市检察机关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2081件。
“数字技术办案中心以技术为基、数据为核,构建起数据共享、智能研判、精准监督的全链条办案体系,为破解传统法律监督难题、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宝贵样本。期待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建设,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注入更强动力。”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太和医院副院长李龙倜在十堰市检察院调研时表示。
府检联动,以协作促进治理
“部分公共场所存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不到位问题,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有缺陷。”今年3月,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府检联动”信息平台管理人员在日常信息筛查中,从郧阳区卫生健康部门上传的执法信息中发现这一线索,立即将其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郧阳区学校、汽车客运站、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均存在未按要求配置AED设备的情况。郧阳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会商,督促其制定计划,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100台AED,优先在人流量大、风险较高的地方安装,构建覆盖城乡的“5分钟急救圈”,并同步对AED配置场所的工作人员开展心肺复苏(CPR)与AED使用专项培训。同时,郧阳区检察院就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方面存在的其他不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这是郧阳区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信息平台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协作合力的生动注脚。该平台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为基础,接入水质监测平台、汉江动态监控视频信息流以及“检察+人大”“检察+政协”等多元联动平台,汇聚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30余万条,构建起行刑衔接闭环并拓展“检察+N”多元协作模式,可有效破解掣肘检察监督工作的“信息孤岛”“数据壁垒”难点,推动法律监督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10月16日,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运用“府检联动”信息平台对行政机关推送线索进行研判。
据统计,2024年以来,郧阳区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信息平台共发现各类监督线索217条,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1件,其他类型监督案件85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7条,在办案中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
应用落地,让“数智”惠及民生
“以往劳动者维权面临证据固定难、部门协调难等问题,现在通过数字平台,这些难题都不再是问题。”在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2024年10月初,张湾区检察院调取张湾区总工会、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法院相关数据,依托“检察+工会”信息联动平台进行数据筛查,发现两家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信息显示,齐某等4名职工退休时发现,在职期间公司未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金。劳资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齐某等4人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但问题始终未解决。经初步调查,张湾区检察院根据原始工资表、考勤表等资料,确认齐某等4人与其就职公司劳动关系成立。
秉持“和解优先,调诉结合”原则,2024年11月底,张湾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及两家涉案公司进行磋商。经办案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两家公司代表现场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愿意补缴齐某等4人的社保金。不久,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称已依法责令涉案公司报送材料,督促其强化社保缴纳主体责任,办理劳动者社保金补缴事宜。办案检察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认两家公司已分批次补缴社保金共21万余元。“我的社保金补缴到位,心里总算踏实了。”今年春节前夕,齐某兴奋地给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
该案的顺利办结,得益于十堰市检察院建立的“检察+工会”信息联动平台。该平台与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平台无缝对接,构建起“线索智能发现—平台快速移送—检察精准监督”全流程办案模式,推动劳动者维权进入“智慧轨道”。截至目前,十堰市检察机关已通过该平台移送和处理各类侵权线索80余条,办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件,化解欠薪纠纷9起,为100余名劳动者追回薪资共300余万元。
近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聚焦医保资金保护、特定群体司法救助等民生领域,通过建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助推社会治理。十堰市检察院、张湾区检察院、房县检察院联合研发并应用“第三方侵权致人身伤害违法核销医保费用法律监督模型”,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违法核销医保费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今年1月至10月,十堰市检察机关应用“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模型”精准定位急需救助的案件当事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2件。
“应用是数字检察建设的根本落点。我们将坚持一地突破、全域共享理念,积极应用并推广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让数字检察的创新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增进民生福祉。”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表示。
检察建议推动“僵尸证”清理
今年初,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运用“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发现:4名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在依法应当被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其资格证仍处于有效状态,甚至继续从事驾驶和道路运输工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办案检察官调取涉案卷宗,核实涉案人员的驾驶证信息及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状态,确认上述4人因犯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但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未被同步注销,仍显示为有效。
“虽然仅凭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无法独立从事运输工作,但这些‘僵尸证’的存在,不仅干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也会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7月19日,张湾区检察院走访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充分沟通后三方达成共识。张湾区检察院向两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注销上述4人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建立定期数据比对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僵尸证”。收到检察建议后,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共建信息互通与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事前办理、事中监督与事后处置。
截至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将近年来全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中被注销、吊销驾驶证的信息全部提供给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对2022年以来应取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但未及时处理的人员,依法予以公告注销;对已发放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处理超期未换证等人员,依法公告注销“僵尸证”。
数据比对
发现社区矫正监督线索
“社区矫正执行地调整到居住地后,我的商行经营终于回到正轨,现在接受社区矫正更安心了。”近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对调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对象程某进行回访,程某说。
程某是郧西县城关镇一家食品零售商行经理,日常负责商行在郧西县各地货物批发、售卖及物流运转等工作。2024年5月,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决适用缓刑,社区矫正执行地被安排在距离城关镇驾车两个多小时的程某户籍所在地。
“每次社区矫正报到来回都要一天时间,当天的商品物流、入库只能被搁置,长期下来影响了商行生意,员工们也都很发愁。”程某对此越来越焦虑。
今年2月,郧西县检察院运用其自主研发的“社区矫正执行地与居住地分离法律监督模型”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同步采集社区矫正对象申报住址与社区矫正数据库信息,再运用地址匹配算法比对申报住址与执行地址数据,仅用一个工作日就发现46条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执行地与居住地分离线索,程某名列其中。
“执行地与居住地不匹配,会影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真实情况的把握,导致社区矫正工作流于表面。”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数据比对发现的线索,他们通过上门走访、查阅台账,对执行地极其偏远造成就业或生产经营困难的1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
3月7日,根据调查结果,郧西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监督意见,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将涉案10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指定到居所地执行社区矫正。两周后,郧西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调整了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执行地。其中,程某的执行地由偏远乡镇调整到其居住的城关镇。
针对监督模型筛查出的其他问题,郧西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社区矫正机构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移送相关线索,建议逐一排查整改。郧西县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开展排查,分批次对多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进行有序调整,帮助其稳岗就业、安心生产经营,并着力优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模式。
“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智能分析与动态监测,我们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督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从‘粗放检查’到‘精准画像’的转变。”办案检察官说。
大数据织就“空天地水”保护网
“数字赋能让守水有据、护水有力。清澈的库区水,正以这样的方式被静静守护。”11月3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像往常一样点开“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实时画面中,丹江口库区秩序井然。划定的垂钓区内,人们安静垂钓,禁渔水域则人迹杳然,只有碧波轻轻拍岸。

10月15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依托“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丹江口市检察院致力于将检察监督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构建“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该平台以数据驱动为核心,集成“空天地水”多维感知手段,通过接入公安、住建、环保、水利等多部门数据库,可以对海量信息进行融合、分析和挖掘,主动识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助力检察机关实现精准监督。
今年4月8日,该院检察官利用“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例行巡查时注意到,辖区多个乡镇水域出现垂钓者集中驻扎现象。实地走访中,检察官发现垂钓者使用皮划艇、专业打窝船等工具进行“一人多竿”垂钓,违反禁捕区、禁捕期相关规定。通过卫星和天网系统的精确定位与图像识别,“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还预警丹江口水库部分区域散落有生活垃圾和垂钓废弃物,存在水环境安全隐患。
守水护水刻不容缓,丹江口市检察院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办案检察官在“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辅助下对违规垂钓热点区域、垂钓发生频次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4月29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排查禁捕水域,依法查处违规使用钓具、饵料等违法行为。7月4日,在检察机关建议下,相关职能部门疏堵结合,出台《丹江口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划定了9个休闲垂钓区。
“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是数据驱动下全链条法律监督的缩影。据统计,今年以来,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托该平台辅助办理各类案件32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刑事案件6件;利用该平台智能研判功能自主发现线索并成案18件,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件。
安全隐患排查有了智能帮手
“以前排查安全隐患要挨个泳池跑,现在有了大数据比对,有问题会自动‘亮红灯’。对数字技术赋能检察监督提质增效,我们一线办案人员的体会特别直接、深刻。”近日,在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盯着“督促整治游泳场馆安全隐患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日常巡查的检察官感慨道。
今年夏天,茅箭区检察院聚焦游泳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慢、覆盖窄、风险隐”的监管难点,引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创建的“督促整治游泳场馆安全隐患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提升监督精度。通过深度整合茅箭区市场监管、文旅、卫生健康等多部门数据资源,茅箭区检察院对总计18家游泳场馆的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三类核心数据进行智能筛查与交叉碰撞,快速锁定关键问题:3家场馆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信息不符,2家场馆未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
“大数据让法律监督从‘撒网’变为‘靶向’。”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依托监督模型筛查结果,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实地调查,不仅证实了监督模型预警的问题,还发现部分场馆存在浸脚消毒池闲置、工作人员无健康证、入口处没有禁止传染病患者进入标识等“隐形”风险。
9月10日,茅箭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建立“证件办理+信息共享+专项培训+应急演练”长效监管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指导3家游泳场馆完成证照规范化整改;督促2家无证场馆合规办证并恢复经营;组织18家场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督促8家涉案场馆公示相关证件、规范消毒设施、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截至9月底,涉案游泳场馆在岗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率达到100%。
为防止问题反弹,茅箭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游泳场馆证照资质、水质公示、设施运行等情况,被抽检场馆均实现证照齐全、规范运营、水质检测报告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