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方案
全省检察一体化门户网站导航

恩施:利用同学信任左手倒右手骗钱

【字号:    】        时间:2026-05-07      作者:  

   日前,随着二审法槌落下,杨某的如意算盘终究落了空。一句“我没有诈骗”,被告人杨某在一审庭审现场上演翻供戏码,推翻此前有罪供述,试图用认罪认罚换取从宽处理后反悔。经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依法抗诉,二审法院将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刑期改为三年六个月,企图“钻空子”的杨某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2024年2月,湖北省恩施市的杨某在上网时无意间刷到了初中同学郑某的抖音号,久别重逢的两人很快聊了起来。聊天中,杨某吹嘘自己经营多家彩票店,收益颇丰,许多跟随他买彩票的人都发了大财,若郑某有需求可以委托他代购彩票。

  出于对老同学的信任,郑某将钱通过微信转给杨某并告知自己选的号码,委托其代购彩票。起初,杨某确实按照要求购买彩票,并将彩票拍照发给郑某,中奖后也将奖金如数转交。然而,这些小奖并不能满足郑某的发财梦,杨某抓住老同学急于求成的心理,开始一步步设置陷阱。2024年4月至6月,杨某告诉郑某,其所选号码中奖概率太低,投注金额太少,自己店内有“老师傅”看号,“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加大投注就能赚得盆满钵满。郑某深信不疑,开始委托杨某以20倍、50倍,甚至100倍的方式投注,并不再自行选号。

  为了让郑某相信自己确实将钱款用于购买彩票,杨某将名下另一个微信号昵称改为“福彩老板”。每次收到郑某转账后,杨某迅速将钱转给“福彩老板”,再转回给自己账户,制作虚假聊天记录和交易流水。自此之后,郑某再也没有中过一次奖。案发后,杨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投案自首。经查,杨某共计骗取郑某6.8万余元,均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和偿还债务。案发后,其亲友代为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5月2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恩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杨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6.8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你主动投案,又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这些都是法律认可的从宽情节。如果你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会依法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向杨某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杨某愿意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而,2025年7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杨某却坚称没有诈骗郑某,郑某的钱款全部用来购买彩票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翻供,检察官发问:“你是为自己购买彩票?还是为郑某购买彩票?”在杨某回答“为郑某购买”后,检察官接连抛出三问:“为什么要自导自演微信转账记录?为什么你微信账单显示的购买彩票金额远小于郑某转账金额?为什么你中奖20余次,奖金却一分未转给郑某?”杨某顿时语无伦次,辩护人则辩称这属于民事欺诈范畴。检察官当即回应:“杨某持续性地虚构事实,多次中奖后未将奖金转给郑某,其行为已超出民事违约范畴。”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收到判决书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一审判决将杨某当庭翻供的行为认定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并据此认定杨某自首情节成立。恩施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当庭否认基本犯罪事实,已构成彻底翻供,依法不应认定自首。

  经对裁判结果审查,该院提请恩施州检察院依法启动抗诉程序,纠正一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的偏差。与此同时,杨某也提出了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今年3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采纳恩施州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00:00/00:00
倍速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