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沙市区检察院“小红沙”未检工作室依托检察系统大数据模型排查发现,辖区内多家影院存在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该院未检团队随即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部分影院未在网络票务平台及现场购票区域,对未成年人免票或优惠购票政策进行明确提示。多数影院更是将优惠观影群体限定于1.2米或1.3米以下未成年人,缩小了优惠适用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中“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沙市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协同履职机制。依托此前建立的“检校宣”三方合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形成监督合力。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精准提出整改建议:辖区影院应严格依法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在线上线下售票显著位置公示优惠细则;明确未成年人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享受优惠,不得以身高作为限制条件,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相关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核查,督促各影院依法落实优惠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做好公示工作。辖区影院积极响应,逐步调整票务政策、更新公示信息、畅通优惠渠道。

近日,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模拟购票、随机询问等方式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时,辖区影院均已设置未成年人购票优惠提示标识,工作人员熟知政策并能主动告知,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顺利享受优惠票价,相关政策已落到实处。
“检察机关从观影优惠这样的民生实事入手,借助大数据筛查线索、精准监督,凝聚多部门合力推动行业规范治理,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平等享受法定优惠,这样的履职既有力又暖心。”省人大代表、沙市二中校长赵嘉林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的精准监督不仅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传递了司法温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
一份小小的观影优惠票,承载着社会对青少年的成长关怀与权益保障的责任。沙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优惠政策常态长效落实,努力营造更公平、透明的文化消费环境,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坚实的观影权益保护屏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