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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月用电量为0?

【字号:    】        时间:2024-06-16      作者:  

  “线索反映鄂州市共计189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存在闲置、无出水、进出水口被覆盖等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能未正常运行。”4月初,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到了来自鄂州市检察院交办的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排查问题清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问题,接到线索后的办案人员们干劲十足,但很快就撞到“南墙”: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较多、点位分散,且设施由运维公司通过后台控制,可间歇性自动运转,仅通过常规走访调查难以查明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存在上述问题清单中所列问题。


  “如何提高调查效率和监督点位的精准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是怎样运转的?是否能借助数据模型来破题?”承办检察官迅速转换思路,考虑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转过程中必须用电、用电量与污水进水量成正比例关系,同时每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单独建有电表。明晰上述因素后,承办检察官决定从用电量着手突破。

  办案人员首先随机选择问题清单中的甲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为案例,调取了甲站自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逐月的用电情况,清单反映2021年4月至9月甲站每月用电量为40-50度,但到2021年10月用电量仅为3.45度,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连续8个月用电量为0度,2022年7月用电量为0.73度,2022年8月用电量为0度,以上数据反映该污水处理设施连续11个月用电量异常。

  “通过对甲站的调查,证明了我们的思路是对的。”4月16日,该院从电力部门调取189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月度用电数据3.2万余条,对上述数据进行初步清洗后,筛查出用电量5度以下的异常数据289条,其中用电量为0的异常数据212条。

  4月17日,鄂城区检察院对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的五个乡镇政府、负有水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环保部门、负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工作职责的住建部门进行立案。

  “仅通过用电异常数据来确定污水处理设施有没有未正常运行,我还是有点不放心。”承办检察官又调取了污水处理设施对应村组的常住人口数据及日常生活用水数据,与设施用电量数据进行对比,最终明确以上设施对应村组常住人口数据及日常生活用水数据均正常,无大幅异常变化,进一步说明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


  立案后,办案人员根据清洗对比出的数据,对存在问题的设施所在镇、村、运维单位逐个开展走访调查,查明设施实际情况及未正常运转的原因,并就发现的问题与环保、住建、农业农村及属地等部门对接,督促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5月19日,该院向上述行政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头牵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头连着群众的美好生活,事关大局、事关民生。此次研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数字模型找准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作为检察机关,希望能够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鄂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洁表示。6月12日,该模型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推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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