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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项”进行时丨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湖北检察聚焦检护民生出实招

【字号:    】        时间:2024-04-18      作者:  

  湖北省检察机关部署“检护民生”等专项工作以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聚焦“检护民生”工作部署,从落实落细落小方面着力,专题召开“湖北检察机关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质效工作调度”,部署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的“三项行动”。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始终是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涉黄、涉暴、涉赌、涉毒产品治理”,积极联合公安、食药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学校周边商店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学校周边的便利店、文具店等进行排查,针对相关线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销售商下架涉“黄、赌、毒、暴”产品,追究相关经营者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座谈会、心理咨询、以案释法、公益短片、问答互动等方式,增强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涉“黄、赌、毒、暴”产品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引发关注。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性侵犯罪,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警示标语、广泛宣传发动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反未成年有偿陪侍的良好氛围。全省检察机关相关未检部门从所办理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个案背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定期巡查制度,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保护未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意见》,以部署“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回头看’”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以学校周边文具店、零售副食店为重点,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抽查、当面询问等方式,督促各商家落实向售烟对象核验年龄的规定,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散烟”、电子烟产品,提高商户守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据悉,自“三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134次,办理相关案件39件;开展有偿陪侍专项整治活动55次,办理相关案件86件;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活动120次,办理相关案件30件;向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2条,收到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6份,提起公益诉讼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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