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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环境,检察建议显成效

【字号:    】        时间:2021-01-22      

  本网讯(通讯员 程惠)湖面漂浮着浮萍,河岸存在杂物,垃圾杂草堆放堵塞了闸口,异味对周边环境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荆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摸排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

  近期,荆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河湖库”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进行了实地调查,以公益诉讼助推保护河湖库治理新发展。走访中,检察官发现八岭山镇太湖港水库、菱角湖管理区清滩河、弥市镇竹篙湖、城南高新园纪南渠皆有被污染的痕迹,水面存在浮萍、垃圾等,特别是竹篙湖水面基本被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全覆盖,影响水体净化能力,水环境遭到破坏。

  经过调查取证,荆州区检察院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得到了该局高度重视。

  近日,荆州区检察院收到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针对之前送达该局的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复,该局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经过督办整改,河、湖、库里的垃圾、浮萍、水葫芦、杂草等被打捞清理,日常管护巡查制度更加健全,水环境得到了很好地改善。

  下一步,荆州区检察院将及时进行现场回访和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据悉,荆州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实践,以点带面,全方位加强水环境保护的检察监督,2020年以来,共立案涉河湖库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荆州区检察院与环保部门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万亩,通过案件的办理和跟踪问效,合力保护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