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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镜头下认罪认罚 让案件经得住考验——监利首例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字号:    】        时间:2022-01-04      

  2021年12月31日上午,在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进行了一场规范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活动。

  过程中,监利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谢红萍、检察官助理杜雨航与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进行认罪认罚协商,告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对听取意见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释明认罪认罚和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告知检方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以及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建议并进行说明后,检察官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相关意见,嫌疑人当场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和程序建议无异议,值班律师也认为建议合法适当,最后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了具结书。

  此次是监利检察院为有效贯彻落实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促进实现听取意见实质化进行的首例同步录音录像活动,为今后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为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防止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甚至强迫认罪认罚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监利检察院保持高度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该规定在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特别是促进实现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促进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同时迅速行动,院领导积极安排部署,与办案部门、技术部门进行协调,保障录音录像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抓好贯彻对上级文件的落实工作,确保统一规范适用。

  开展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是认罪认罚制度与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正式接轨,在镜头下开展认罪认罚,是监利市检察院进一步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的表现,彰显检察机关规范办案的魄力和对社会监督特别是程序公正司法监督的坦然。让办案细节被镜头点滴记录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扎实开展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监利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落实到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