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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东宝:携手全国人大代表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4-06-11      作者:  

  

  

  

  (通讯员 张楠)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月5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党总支书记胡为义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活动。 

  今年6月初,东宝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荆门市漳河新区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于2024年1月至4月存在不假外出的情形。经查阅社矫档案及询问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了解到谭某某系荆门市某餐饮企业实际控制人,因经营需经常性跨地区外出洽谈业务、采购食材,谭某某向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了请假手续,活动地点为荆门至武汉。但在2024年1月至4月期间,谭某某因采购物资需前往广西、上海等地,却未向社区矫正机构履行请假手续。 

  为进一步了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企业经营情况及外出需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胡为义走访谭某某所在的公司,实地查看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用工需求,并与谭某某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及生活情况。 

  座谈中,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必辉向胡为义和谭某某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当前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告诫谭某某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外出临时变更地点的,可通过电话向社区矫正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谭某某对检察机关主动走访表示欢迎,向肖必辉一行全面介绍了今年来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充满了信心。同时表示,因履行了请假手续,误以为到其他地区不需要报备,今后一定吸取教训,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教育,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制度,积极调整心态,努力将企业做大做强,回报社会,为东宝经济发展做贡献。 

  在走访中,胡为义代表建议谭某某要引以为戒,端正态度,请假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鼓励其安心经营,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同时对东宝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肯定。他表示,“检察机关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对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明了深层次原因,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体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柔性’,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体现了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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