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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帮助罪错少年回归家庭

【字号:    】        时间:2021-09-14      

  

  本网讯(通讯员 黄刚猛)“我已经认识到自己错了,但我爸性子急躁,对我恶语相向,我感觉太伤自尊了。”罪错少年小夏说到。

  近日,硚口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1名相对不起诉、2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宣布、训诫,并向3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根据3个家庭的实际情况,该院分别开展了亲职教育,改善罪错少年和父母的亲子关系,帮助罪错少年回归家庭。

  为了保证“督促监护令”的针对性,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该院委托专业的司法社工机构对3名未成年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情况等进行了社会调查。除此之外,承办检察官分别与3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谈心谈话,了解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前期的调查情况,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孩子家长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对未成年人进行生命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防止孩子再次出现危害社会的行为。

  “督促监护令”发出之后,检察官又对3个家庭逐一开展了亲职教育,改善罪错少年和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在亲职教育的过程中,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小夏反映,案发以后他已经认识到自己错误,但是他父亲老夏性格急躁,总是对他恶言恶语,十分伤害他的自尊。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父亲口中的废物,小夏宁愿在外打工也不愿意归家。对此,检察官与老夏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向老夏传达了小夏的真实想法,指出老夏教育孩子方法存在问题,要尊重小夏,平等与小夏沟通,用亲情感召小夏。最终,在检察官的耐心引导下,小夏认识到自身错误,老夏也意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不足,父子两人关系缓和,一起回家。

  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2021年以来,硚口区检察院在从“子女”到“父母”、由“孩子”到“家庭”理念的指导下,大力探索用“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的模式对罪错少年的家庭监护进行干预,排除影响罪错少年健康成长的负面因素,帮助他们回归家庭,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