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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院召开首例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字号:    】        时间:2021-04-27      

  本网讯(通讯员:李钰清、曾麟智)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4月22午,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由办案检察官喻红兵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辩护人、侦查人员司法社工等人参加。听证会主要就正在审查的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员的意见建议。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听证意见。

  经查明,2019年9月,陈某伙同他人在新洲区阳逻街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走一轿车后备厢内鱼竿鱼箱等物品,价值人民币3500元左右。新洲区司法社工对陈某进行社会调查后了解到陈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自己独立生活,孝顺老人,在外交友不慎受他人影响走上盗窃犯罪道路。

  会上,参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盗窃数额不大,陈某犯罪系初犯、偶犯。归案后,陈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并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这次听证会让我感受到了检察官的良苦用心,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我会好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踏实做人,找一个工作,学一门手艺,不辜负大家的期望。陈某表示。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将案件处理过程与结果置于阳光之下,是检察院既维护未成年人隐私,又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举措。特别是对未成人案件不公开听证,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人民监督员巴志高说。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当场宣读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并依法对陈某进行了训诫,希望其改正错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是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会,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进行的有益尝试,也是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进行的一次积极探索。一方面推动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