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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 着力实现扫黑除恶黑财清底

【字号:    】        时间:2021-01-04      

               
  近日,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胡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赵某某等十一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郭某某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涉黑涉恶财产顺利执行完毕,共查扣黑财2664073元。至此,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黑财清底”任务圆满完成。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中提出,要在今年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行动,按照“六清”行动的要求,该院主动应对,迅速调整办案节奏,将案件审查关口前移,通过引导侦查、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解决分歧问题,案件承办人在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成功起诉,顺利完成“案件清结”任务。

  涉黑涉恶财物查扣工作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成功的重要体现,按照“六清”行动“黑财清底”的安排部署,该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作,参与涉黑涉恶财物清缴工作,在“打财断血”工作中贡献了检察力量。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通过提前介入,打牢黑财处理基础关。涉黑涉恶案件往往面临涉案人员多、社会关系盘根错节、涉案财物分散等局面,所以必须尽快收集控制黑恶团伙掌握的财物,防止涉黑财物被转移。该院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初便介入到案件之中,一方面同步梳理案件事实证据,为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方向,另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黑财转移。

  二是重视审查起诉,把牢黑财处理证据关。在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人在审查案件事实的同时,按照侦查阶段收集的相关证据,全面审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在审查终结时,根据查明的情况,对涉案财产的处置及时提出意见,准确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保证黑财应缴尽缴。

  三是强化监督配合,守牢黑财处理执行关。对于涉黑涉恶财产的查扣处置需要公检法机关共同努力,多方协作,才能最终取得成效。案件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打财断血”工作便进入到关键环节,只有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才能使其无处再生。所以该院专门派出一名检察官在执行阶段进驻法院,专门配合参与执行阶段涉黑涉恶财产的处置工作,进一步核实案件证据材料,对财物进行分析研判,与公安、法院积极协商、密切协作,确保涉黑涉恶财物无所遁形。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对于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黑财扣押、处置工作平稳有序、合法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