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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分钟,当庭宣判!

【字号:    】        时间:2020-09-24      

  本网讯(通讯员齐超)2020年9月21日上午9时许,随着法槌掷地有声的落下,李某甲、李某乙共同故意伤害一案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承办人通过本院的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 

  与以往大部分庭审程序不同的是,本案在承办人的建议下适用速裁程序,从开庭到当庭宣判仅耗时18分钟,在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同时,大大的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其实,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从受理到移送法院起诉,整个过程也仅仅花了8天时间,这一切有赖于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促成本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是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两名被告人因宠物犬在宠物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与院方工作人员发生口角,进而采取拳击、脚踹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导致被害人受伤(轻伤二级)。在审查起诉阶段,在远程提审时,承办人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得两名犯罪嫌疑人从一开始的避重就轻到真诚的进行悔过,如实供述了殴打被害人的过程,并表示认罪认罚。同时,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已经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两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提高诉讼效率,承办人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最后,法院采纳了建议,提高了庭审效率,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