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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依法追捕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余万元主犯

【字号:    】        时间:2009-05-12      

  本网讯(通讯员 何秋石 潘为)3月30日,黄石市黄石港区院在审查关玉香、吴桂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立英未予报捕,遂建议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郭立英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郭立英已被该院批准逮捕。

  经查:2007年3月,犯罪嫌疑人胡月朋、郭立英、段家学陆续向犯罪嫌疑人关玉香、吴桂珍和蔡念东宣传介绍投资卫通公司,承诺获利后以投资额16%至20%的比例给予返点提成。关玉香、吴桂珍和蔡念东三人同意后在胡月朋、郭立英等人要求下于2007年9月成立为卫通公司吸收投资的黄石办事处。卫通公司任命关玉香为“黄石市场总监“黄石办事处主任”,任命吴桂珍为“湖北市场部副总经理”。

  犯罪嫌疑人关玉香等人成立的黄石办事处对外宣称投资卫通公司的获利方式为:每次投资10000元为1股,4个月为1个周期,前3个月每月分红利8%,第4个月返还本金。另外为吸引更多投资人,关玉香等人每次收取投资人的投资款时都根据犯罪嫌疑人郭立英的要求当场按一定比例给予投资人现金返点,然后,关玉香将扣除返点后的投资款汇到郭立英指定的卫通公司账户上,并将投资人的身份和信息短信告知郭立英,随后,郭立英将卫通公司与每名投资人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和开具的“黑龙江省卫通投资集团代理理财票据”邮寄给吴桂珍,最后由关玉香交给投资人。

  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犯罪嫌疑人郭立英、关玉香等人以投资卫通公司获取高额返利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3笔共计2273600元,造成存款人损失189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