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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4-08-15      作者: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全面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助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4年1至7月,全省共办理流域综合治理领域案件6654件,其中,刑事案件1411件、民事案件533件、行政案件977件、公益诉讼案件3733件;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宜昌市检察院获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2024年5月,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宜昌召开,湖北省检察院作大会经验交流。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履职,扎实推进高水平保护。一是助力守牢水安全底线。会同省法院、水利厅等单位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立办水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4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9922吨。荆州、宜昌检察机关“左右岸”共同发力,经验做法被《半月谈》刊发。二是助力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立办破坏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67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942亩。宜都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案入选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三是助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审查起诉96人;围绕“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0件,助力守住耕地红线。仙桃市检察院在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指导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高标准农田专刊案例。四是助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与省公安厅、水利厅等会签推进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意见。省检察院对全省非法采砂案件逐案分析,向相关省直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二)强化以案促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保障新型工业化。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武汉市检察院办理的豆某某、李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最高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白皮书,黄冈市检察院深化蕲艾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恩施州检察院开展“一红一绿”等重点地理标志保护专项监督。二是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惩治,提升网络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雪糕网络直播团购营销乱象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食品药品安全专刊案例。三是服务保障新型城镇化。聚焦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涉流域办案中公开听证477件次。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赤壁市检察院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强化对大湖咀遗址保护,与赤壁市文旅局会签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四是服务保障农业现代化。加强对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起诉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案件41人。组织开展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44件,督促改造质量不合格的高标准农田5874亩。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研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数字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推广运行。

  (三)强化机制创新,打造流域治理检察品牌。一是创新监督办案方式。积极运用“属地+交叉+巡回”检察办案模式,制定《关于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武汉、咸宁检察机关开展属地检察,组织黄石、宜昌、荆门检察机关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创新数字赋能机制。全省研发非法排污、偷漏缴环保税等30余个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涉流域办案,推送线索立办案件200余件。如襄阳检察机关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构建的数字模型发现河道违建案件线索,通过监督办案助推侵占河道13年的违法建筑及污染物全部清除。

  (四)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形成大治理格局。一是深化一体履职。强化“四大检察”联动,扩大多重监督的叠加效应。如汉川市检察院“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联动,依法打击盗采江砂团伙,法院判决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资源损失和河道生态恢复费用1277万元。二是加强跨部门协作。开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小专项,办理案件646件。省检察院与长江水利委、淮河委等单位共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省委统战部会签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流域保护合力。三是促进跨区域联动。牢固树立流域保护“一盘棋”理念,推进流域系统治理。武汉、鄂州、黄石、咸宁检察机关建立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立办梁子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1件。十堰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三省五市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作用,推动跨省违建水电站拆除,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改善。

  三、下步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巩固深化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措施落实,持续筑牢四大安全底线。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持续健全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服务保障四化同步发展。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加大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治理突出问题。督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工作,助力污染防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助力生态修复,积极开展重点湖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深化多方协同,推动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推动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互促共进,加强跨部门合作衔接,健全完善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河湖长(林长)+检察长”等生态保护模式。优化跨区域保护协作,促进系统治理。通过案件办理、机制建设丰富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实践内容,实现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北经验”。推广“属地+交叉+巡回”检察办案模式,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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