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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青春,与法同行——大冶市检察院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

【字号:    】        时间:2023-04-27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427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法治宣讲团走进大冶市第六中学,开展以“民法典宣讲进校园、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保护高一年级六个班360多名同学聆听了讲课。

未成年人在公共游乐场受伤该如何定责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如何调整?遇到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该如何保护自己……这些问题在这次宣讲中都能找到答案。

宣讲团成员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摆脱平时课堂上灌输式的讲课模式,走到学生身边,用轻松愉快的聊天谈话的方式,结合PPT、视频、互动活动等,围绕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从每个人何时开始享有民事权利、几岁可以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决定、不同年龄阶段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等方面作了专门的讲解,同时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让同学们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理解《民法典》、感受《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切实使孩子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了解。宣讲团成员风趣的引导和幽默的点拨,使得整个课堂欢笑声不断,同学们积极踊跃,畅所欲言,纷纷发表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看法。课后,宣讲团成员还现场解答了同学们咨询的诸多法律问题。






此次活动为学生们打开了一扇关于民法典的窗户,不仅使学生们对民法典有了深入的认识,同时引导他们养成守法意识、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中,成长为新时代的好学生、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




学生们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遵纪守法,遇到不法侵害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次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贴合非常紧密,形式生动活泼,学生们非常感兴趣,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够经常到我校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大冶市第六中学综治办主任余金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