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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为困难妇女点亮希望

【字号:    】        时间:2023-03-27      

  (通讯员 万苗“谢谢检察官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你们在百忙之中还惦记着我,让我感到很温暖,让我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真的太感谢你们了!”3月27日,收司法救助金的冉某某打来感谢电话

  2021年10月,万某某与冉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二人发生抓扯。在此过程中,冉某某受伤。在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院发现冉某某丈夫都是60岁以上老人,平时以务农为生,收入微薄,冉某某一直在外靠打零工补贴家用,受伤后无法劳动,家庭陷入了困难。该院经调查认为冉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冉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8000元,暂时帮助其缓解生活压力。

  本次司法救助是院迅速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关于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通知要求的有力举措。院将进一步完善与市妇联的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在救助方式、救助力度、救助效果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持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构建起多元化救助格局,从而实现以“我管促都管”,更好地保障困难妇女特别是农村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增强妇女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22年以来,院共帮扶救助涉案困难妇女7人,发放救助金12.8万元。下一步,联合市妇联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掌握其生活现状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于生活仍然困难的,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兜底性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