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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齐心协力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

【字号:    】        时间:2021-04-26      

    本网讯(通讯员 万苗)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京山市检察院分别与京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京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

  2020年京山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听完京山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后,人大代表李红发找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学斌。据李红发介绍,他所在的雁门口镇居民刘某的儿子在外务工时被人打伤,造成重伤一级、残疾一级,卧病在床。作为贫困户的刘家因为给儿子治病一贫如洗、债台高筑。李红发通过报告了解了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职能后,想咨询一下刘某的情况符不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要求。

  该院在了解到刘某的情况后及时到刘家走访,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

  在办理了刘某的司法救助案后,一个疑问一直盘旋在办案检察官陈继斌心里:是不是还存在像刘某这样需要帮助而检察院不知情的情况呢?带着疑问,陈继斌拨通了京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电话,开启了与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沟通。

  2021年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平台。主动加强与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分类帮扶,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及时更新台账,持续精准施策,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借助此次契机,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吉庆、第五检察部主任陈继斌再次来到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商。除此之外,为了加强对重点救助对象的帮扶,陈吉庆一行还走访了京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多次走访沟通,协商具体细节,该院与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推动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的出台。

  该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责分工对于司法救助救助对象的范围、救助程序、线索移送和办理以及部门之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回访机制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办法指出,京山市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是贫困户或者退役军人的可将相关情况移交给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另两家单位发现了有关司法救助的线索可向京山市检察院移交。另外,办法还做出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排查救助线索,实现信息共享的规定。

  协作配合机制的确立为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打通了渠道,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既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以更高标准推进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安排

  下一步,京山市检察院将依托协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