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年1月17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守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启之年,是满怀豪情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坚定政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历次全会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加有力有效。这一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制定实施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66项具体措施,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全力固本强基,19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机关以上表彰和表扬,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更加扎实稳固。这一年,我们坚守监督主责,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31件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和典型案例,居全国前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更加鲜活生动。
一、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在促进高水平治理中维护安全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切实履行依法惩治犯罪、防范化解风险的职责使命,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763人、起诉74742人。
惩防并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加强与国家安全厅协作配合,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对黄大发、肖心少等40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起诉7730人,追捕、追诉漏罪漏犯1053人,同比分别上升66%和18.6%。与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建立衔接协作机制,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惩治非法金融活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金融犯罪502人,起诉洗钱犯罪同比上升56.3%,协同相关部门追赃挽损3.8亿元,守护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钱袋子”。大力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8347人。加大跨境电诈犯罪的打击治理,恩施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深挖上游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机关成功侦破一起涉案438人的跨境电诈窝案,鲜明昭示“海外不是法外,正义虽远必达”。
宽严相济提升犯罪治理水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做到从严与从宽相结合、治罪与治理相统一。抓实“严”的一手,对严重暴力犯罪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起诉2447人;保持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3401人,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规范“宽”的一面,做到当宽则宽、罚当其罪。试点开展逮捕社会危险性评估,经审查认定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9637人。依法准确规范适用相对不起诉,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868人。与司法厅、省律协完善配套制度,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升办案效果、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标本兼治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如我在诉”意识办理群众信访41275件,做实件件有回复。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三级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407件。在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全省基层检察院全面入驻综治中心,依托入驻检察室接待来访群众6566人次,组织开展公开听证709场次,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我们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找准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从检察供给侧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出台“1+11”检察措施,5项创新举措入选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典型经验。严惩合同诈骗、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5361人,同比上升57%。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一企业使用新工艺生产烟花被作为涉爆犯罪移送起诉,荆门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厘清事实,依法认定不构成犯罪。联合公安厅建立涉企立案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督促立案、撤案590件,清理“挂案”387件,促进规范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适用。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严防空壳公司变为犯罪工具。一家科技公司打着直播幌子,操纵19家空壳公司账户为网络犯罪洗钱,赃款流水过亿元,武汉检察机关细致区分犯罪赃款和直播打赏,让“假直播、真洗钱”无处遁形。强化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案件2737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对著作权恶意诉讼提出民事抗诉44件,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40人,对“一带一路”地理标志湖北品牌开展特色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之美。持续加大对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砂等犯罪打击整治力度,起诉相关犯罪2226人。运用“属地+交叉+巡回”模式立办湿地保护、船舶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54件,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针对四家企业非法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省检察院指导宜昌和武汉检察机关分别提起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缴违法所得9000余万元,追究生态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近1300万元,向社会昭示“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做大生态检察“朋友圈”,与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厅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某公司在鄂陕两省交界处违规建设水电站,影响行洪安全,十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跨区域协作推动拆除,消除江河“肠梗阻”。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在湖北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肯定和推广湖北检察经验。
奋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护地、护粮、护农法律监督,起诉非法占用耕地、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44人,立办粮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2件。仙桃、天门、潜江检察机关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协同相关部门推动保护高标准农田2.6万亩,助力守护江汉平原“粮”辰美景。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873件,为美丽乡村画卷添彩。牵头抓好省直单位对十堰郧阳区的定点帮扶工作,统筹各方投入帮扶项目资金超过85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聚力赓续荆楚文脉生生不息。用心呵护荆楚文化瑰宝,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相关犯罪41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6件。孝感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推动拆除云梦楚王城遗址内违章建筑,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保障“一座楚王城,半部春秋史”永续留存。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积极争取最高检支持,推动人民检察博物馆鄂豫皖分馆落户湖北,丰富湖北红色文化图谱。
助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诉职务犯罪1059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46人,同比分别上升40.5%和24.3%。完善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机制,指导襄阳、宜昌等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4名原省部级干部受贿案;指导武汉、咸宁、黄石等地检察机关全力办好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积极提前介入、做实捕诉衔接、完善证据链条,对杜兆才、陈戌源、李铁等18人依法提起公诉,以有力庭审指控彰显反腐法治立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联合省监委、省法院发布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促进源头治理“围猎”行为。
三、持续厚植为民情怀,在树牢宗旨意识中守护民生福祉
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为美好生活守望。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从严追诉食药领域相关犯罪932人,同比上升86.8%;聚焦直播带货、“网红探店”、预制菜等新业态新领域,加大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力度,立办案件1067件,同比上升94.7%。加强医疗领域法律监督,起诉扰医伤医、非法行医等涉医犯罪35人,办理医保基金管理、医疗美容虚假宣传等公益诉讼案件515件。黄石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对违规医院依法追究惩罚性赔偿责任。开展“护航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397人,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92件。针对铁路沿线桥隧安全隐患等问题,省检察院带头立案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为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保驾护航。
为特定群体解忧。强化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性侵、家庭暴力等犯罪1583人,办理相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1053件。以法律监督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1件。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财产权犯罪,加强涉老年人医疗、养老领域法律监督。荆州、鄂州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协同民政部门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全力保障“老有所安”。与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12件,确保特定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工作机制,向因案致困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2976万元。
为劳动者合理诉求撑腰。与省总工会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强化农民工、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重点工作创新案例。通过严惩恶意欠薪犯罪、支持起诉等方式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5561万元。坚持既护“薪”又护企,对诉求不合理或确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报酬的,综合采取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方式促进稳妥解决,维护和谐劳资关系。加强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547件。一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因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在等待送医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未被认定工伤,家属起诉未获支持,省检察院抗诉终获改判,在统筹法理情中彰显法治温度。
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814人,同比上升16%。协同建成“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80个,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该惩治的坚决惩治,省检察院对一起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依法报请追诉,获最高检核准。协同政府、共青团、学校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全省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近年来首次同比下降。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共建观护基地89个,协同建成专门学校6所,探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衔接机制,10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圆梦大学。成立“心尖上的检察”湖北未检宣讲团,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让法治阳光普照孩子们的成长之路。
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尽责。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严惩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权益犯罪,加大涉军公益诉讼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142件。联合武汉军事检察院印发一批典型案例,营造爱军护军良好社会氛围。孝感检察机关会同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军用电磁频谱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消除军用机场周边电磁干扰,让飞行员更好守卫祖国蓝天。黄冈、随州等地检察机关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解决军人军属待遇保障和因案致困等问题,以法之名守护军人荣光。
四、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8.4万件,有力促进法治、维护公益、捍卫正义。
以维护司法公正守牢法治底线。在省委政法委领导和支持下,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凝聚维护公正执法司法监督合力。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严守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9841人、不起诉3631人,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3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039件,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53件;针对“假官司”“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开展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纠正“假官司”240件,深挖虚假诉讼犯罪17件,对不当执行等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958件。襄阳检察机关发现一被执行人可能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调查核实后依法监督恢复执行,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稳妥开展检察侦查工作,立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相关职务犯罪125人,对严重损害司法公正的执法犯法、司法枉法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惩治。
以深化“府检联动”促建法治政府。在省政府关心支持下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8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867人,防止当罚不罚;对履职中发现的违法不当行为依法提出督促纠正的检察建议954件,共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民告官”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817件,积极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会同法院、行政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在公益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依法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262件,95.8%的公益损害问题通过审前程序得以解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4件,法院支持率100%。
以推进社会治理共建法治社会。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21件,助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2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荆州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精神异常犯罪嫌疑人管控难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通过推动开展专项筛查新发现64人、找回失联人员22人。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公开听证14140件次,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64件,通过以案说法增进公众法治意识、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五、不断深化自我革命,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夯实事业根基
我们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铸魂提能、强筋壮骨,持之以恒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持续强化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出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22条检察措施,主动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认真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系统内政治巡察、督察,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党建和业务建设相融互促,持续深化“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政治能力、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检察理念。推进文化润检,培育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三峡生态检察官”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落实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压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责任,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院的办案督导,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员额逐级遴选、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等机制。遵循法治规律、司法规律,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坚持“管案”与“管人”相衔接,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和追责惩戒相贯通,对不合格、瑕疵等案件问责103人次,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坚持以“用”为导向,围绕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领域堵点难点问题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00余个。深化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成案6700余件,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宜昌检察机关依托自主研发的“毒品犯罪网状打击与治理平台”,深挖毒品犯罪漏罪漏犯线索429条,助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相关经验得到最高检推广。
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检察人员严格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填报数同比增长23.6%;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38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组织“十佳刑事出庭案例、出庭检察官”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开展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业务比武活动,推动队伍专业素能整体提升,“国字号”人才达151人。大力实施强基固本提升行动,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10项具体措施,组织14个基层院与上海、浙江、广东三省基层院结对共建,激发基层自身发展动能。
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诚恳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咸宁、神农架检察机关积极争取人大支持,推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高质效办理代表“两会”期间和日常联络中提出的建议,做实做细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结答复、办后回访,并依托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648条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法律监督线索立案办理。邀请代表交叉视察各地检察工作,面对面接受监督。黄冈检察机关创建“检联e站”代表联络工作平台,为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捷渠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与省委统战部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联合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6件典型案例。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民主监督意见。53名党外人士受邀担任特约检察员,在协同监督办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发挥了特殊优势。1300余名党外人士注册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339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依法接受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认真审查,有错必纠;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对“诉判不一”等案件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对照查找、纠正自身问题。真诚尊重、真心支持律师履职,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问题39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全省三级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34场次,召开“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新闻发布会95场次。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1580件次。
各位代表,新时代湖北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在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各级监委和政法各部门配合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期待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一些新的检察理念、政策、措施还需结合实际深化落实;二是以检察履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还有不足,在立足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还需拿出更多实招;三是法律监督还有短板弱项,监督不力、质效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机制、检察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需久久为功,个别检察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违纪违法让检徽蒙尘、司法公信力受损。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强化支点意识、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在服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是永葆赤诚忠心,在深化政治建设上持续加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化系统内巡视和政治督察,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机制,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聚焦工作中心,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立新功。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以法治手段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化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助推美丽湖北建设。综合履职保护荆楚文化资源,服务文化创新发展。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践行为民初心,在保障民生民利上彰显本色。持续加强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民生热点领域法律监督,持续加大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四是锤炼专业匠心,在做好法律监督上体现担当。开展“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湖北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刑事指控体系和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做实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围绕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等积极拓展基层履职空间,健全完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以一体履职为抓手、以府检联动为依托,履行好行政检察在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双重责任。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推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确保检察侦查工作走稳走实。
五是坚守清正本心,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树立形象。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政策、力量、资源向基层倾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拓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大道如砥,行者无疆。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乘势而上开新局、奋楫笃行再出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