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湖北省人大代表、大冶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长、阳光绿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有文在接受采访时说。
2008年,大学毕业的王有文在偏远的鄂西山区建始县支教时,发现当地葡萄经济发展的有声有色,而自己家乡王家庄同样产葡萄,口感更好,但是产业还在原地踏步。
“王家庄一直有种植葡萄的传统,距离大冶城区和黄石市下陆区都不到十公里,背靠黄石火车站和大广高速,交通方便,发展观光农业和葡萄采摘业具有独天得厚的优势。”从那时候起,王有文就有了回乡创业,把家乡的葡萄做出名气的念头。
尽管家人一致反对,为了心中的葡萄梦,2012年3月,已经在一所高中担任教师的王有文还是毅然辞去公职,联系村里的9家种植户,成立了大冶市阳光绿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在王有文的带领下,经过全体社员的共同努力,目前该合作社有入社农户125户,产业已经涵盖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小龙虾养殖等。王有文以生态休闲采摘农业发展,带动农家乐、乡村旅游经济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周边农户实现人均年收入突破4万元的效益目标。
作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王有文与检察机关的联系非常密切,经常参加检察机关的座谈会、开放日、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对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赞不绝口。他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乡村作为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的主题。在这方面,大冶市检察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3月初,办案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畜禽养殖活动中,未及时对畜禽粪便、死禽尸体进行收集、贮存、清运,未对畜禽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弃置在附近水塘和人来人往的机耕路旁,并产生恶臭气味。
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该市有关部门及时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周围发现的多处畜禽尸体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并对该合作社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治教育。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金桥三路北段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危害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问题。王有文向检察院反映该情况后,检察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先后组织清除各种垃圾6000立方米,并在路面两旁设立长达100多米的隔离带,杜绝二次倾倒,使路面焕然一新。
已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上冯村又被称为“九古奇村”,形成于元代以前,距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由于村民在古民居旁随意堆放柴火、塑料等易燃物品,部分电线线路老化、裸露,没有依法配置消防器材和设置消防警示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大冶市检察院的监督下,相关部门在消防隐患整改的基础上,还在上冯村组建村民义务消防队,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古村落消防安全整改,为全市悠久文化传承、助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在现场观摩了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对村民举办的消防培训后,王有文高兴的说。
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今年元月,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个别农村饮水中存在有少量褐色沉淀物、菌落总数超标、有异味等情况,不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严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为了既要让村民“喝得上”,更要“喝得好”,大冶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水质不达标的原因,先后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蓄水池、过滤池进行了清洗、排污,增设了排污阀、修缮了过滤池、优化了制水工艺、新增净化加药设备,使供水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确保了广大农村群众长期饮用到安全放心水。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三农’短板和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