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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改进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促进市场主体主动整改

【字号:    】        时间:2021-09-17      

  本网讯(通讯员 胡鑫)来凤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省、州两级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安排部署,积极改进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以听证促办案,激发市场主体主动整改,有效促进市场主体树立绿色、健康、发展理念,取得良好的效果。 

  今年,来凤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新峡水库钢索吊车安全隐患的线索,经查明:湖北某某钡盐公司在十多年前因采矿需要在新峡水库河面上架设两台钢索吊车,2013年两台吊车因故停用并废弃,且未进行拆除也无人管理,严重锈蚀的车身悬挂在河道上,松弛的钢缆拦在河面上,严重威胁河道航运安全,破坏了库区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凤县检察院就新峡水库钢索吊车安全隐患案,采用“开门办案”的方式,召集相关行政单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出席参加本次听证会议。本着慎重办理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办案宗旨,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衔接机制。通过听证方式,更加有效促使行政单位、市场主体等各方都接受整改意见,并能有效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对行政单位职责分工、整改方案、整改期限进行了听证。 

  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由行政机关牵头并协调各方、市场主体出资并制定具体拆除方案、15个工作日整改完毕”的听证意见,相关单位欣然接受。 

  两日后,两台钢索吊车拆除完毕,安全隐患被及时排除,恢复了库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库区居民张大爷说:“企业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很满意,我们也将支持企业发展。” 

  该院改进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采用“开门办案”方式、公开听证等方式,使行政单位、市场主体心悦诚服,快速高效办理了“涉营商”案件。下一步,该院将依托“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