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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黄石有一支检察“护企队”

【字号:    】        时间:2020-12-03      

    本网讯(通讯员 曾琼)“在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服务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是如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12月2日下午,黄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黄石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王剑(左一)主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海英(右二)出席发布会

    据了解,为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助力黄石疫后重振,2020年,黄石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黄石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落实“两少”“一慎”建设性司法十三条措施》和《黄石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对检察机关如何公正、快捷、审慎地办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服务营商效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对这两项护企、暖企的“硬核”举措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围绕媒体记者、企业家代表关注的问题和他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鹤通报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更对企业“胃口”?黄石市两级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走访“双千”包保企业、重点项目以及民营企业100余家,组织法律服务、法律宣讲20余场次,问需求、听意见、送服务,努力找准工作发力点。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发布《黄石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以强化司法办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落脚点,依法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200余人、起诉400余人,不断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注重以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办理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帮助企业解危纾困;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民生热点突出问题,监督配合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相关政策,防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影响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行为,实现维护公益、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中钢发布《黄石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落实“两少”“一慎”建设性司法十三条措施》、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黄石市检察机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一方面,在提高司法效率上下功夫,对涉企案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繁简分流、轻刑快审,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同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企业反映的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监督予以纠正,维护司法公正。

    案子办结了,案件中暴露的行业问题和管理漏洞怎么办? 黄石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方针,结合依法办案、以案释法、法律文书说理,聚焦工程建设、金融放贷、资源环保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治理问题,分析发案规律、剖析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建“黄石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站”,设置“服务联络员”,开辟市场主体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的“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王剑主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海英、市工商联副主席彭开军、湖北日报等10家省市级媒体记者和17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监督员及企业家代表应邀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