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宣布调整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员,总结分析上半年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讨论拟下发的六个规范性指导性文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主任金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是生命线。要坚持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基础性工作,在坚持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加强捕诉内部制约,防止捕诉标准混同,确保捕诉质量。法律监督是立身之本。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突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点,做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相统一。要完善监督机制,按照高检的工作要求,省、市两级院及有条件的基层院要尽快组建诉讼监督办案组,其他基层院也应当安排专人专岗专司诉讼监督工作。要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侦协办机制,健全完善诉讼监督一体履职机制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专项行动是有力抓手。要重点围绕支点建设三大专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规范涉企执法专项、刑事“挂案”清理以及其他专项工作,以办案为载体,抓出工作成效。“三个管理”是基础保障。要加强业务态势分析,在对类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落实到对具体个案的清单式分析,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加强指挥调度,加快建立法律监督线索库,全面推行每案必检。严格办案期限,对办案时长较长的地区要进行点对点督导。科技支撑是拓展所需。数智赋能要紧盯保证办案质效,维护公平正义,刑事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注重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衔接,完善技术性证据审查办案机制。能力建设是关键保障。要夯实实质化审查能力,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加强调查核实能力,要加速推进人才培养,注重案例建设工作,在指导性、典型案例工作成效上提档升级。
刑事刑检指导小组副主任,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