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会议,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莉解读实施方案并对开展专项监督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监督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湖北支点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全省上下的共答题、必答题,必须交出高分答卷。要提高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以开展专项监督的实际行动彰显政治担当。把专项监督与正在开展的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两个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一体落实、统筹推进,以高质效监督履职的实际成效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加快推动专项监督工作成势见效。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大力纠治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监督。要确保监督办案质效,聚焦专项监督11项重点任务全面履职,把专项监督工作成效最终体现在高质效监督办案上。要强化系统观念、全局思维,不断增强专项监督工作整体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协作配合,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实质性发挥涉企立案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要加强上下联动、协同履职,落实一体履职机制,善于结合个案办理和类案监督,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形成制度成果和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司法等突出问题,推进专项监督走深走实。要突出涉企刑事案件监督办案,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涉财物强制措施监督,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要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充分发挥民事、刑事检察监督职能,既注重纠正虚假诉讼涉及的民事案件,又注重查办相关刑事案件。要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强化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法强化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要注重以公益诉讼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探索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公平竞争,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要加强对检察环节涉企案件办理的监督,坚持法治原则,提高办案质效,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会议以视频方式同步开至全省各市州分院。省检察院领导、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分院院领导等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