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湖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省检察院机关举行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王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月20日,湖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省检察院机关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王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守安指出,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湖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最高检、省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王守安强调,检察官惩戒制度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成立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追责惩戒权威性公正性、督促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鄂检铁军的必然要求,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让检察人员集中精力履好职、尽好责、办好案,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质量、效率、公信力,为加快推动湖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支点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要突出依法规范,充分发挥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界限,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原则,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切实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对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依法严肃追责惩戒,为敢于担当的检察官担当,为认真负责的检察官负责,为踏实干事的检察官撑腰。要强化制度落实,坚持边实践边完善,加强履职保障,增强工作合力,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官惩戒工作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相贯通,与“三个管理”相衔接,既要发挥“惩”的功能,也要体现“戒”的价值,不断加强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质效,加快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检察官惩戒工作模式。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熊昭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熊昭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主持会议并通报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组建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莉宣布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作说明。经省委政法委批准:王守安任湖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金鑫、梁莉任副主任,王磊、毛婵婵、孙治、谭铁军、阮志勇、石玲、蒋剑伟任内部委员,胡弘弘、谢文敏、何军梅、封彦宇、刘刚任特邀委员。王守安分别为5名特邀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王守安分别为5名特邀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随后召开的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检察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
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