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结合本地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等经验做法,围绕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行刑衔接、立案监督、融合履职等问题展开研讨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当前,‘三个结构比’还有优化空间,尤其是刑事检察中要加强行刑衔接、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力度。”
“要注重人才培养,通过加强检校共建、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方式,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高质效办好知识产权案件。”
“完善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侦监协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挖掘案件线索,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与企业召开联席会议和座谈会,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依法保护创新,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一案四查’,做好内部融合履职,采取跨部门协作、信息共商等方式,对知识产权案件全面分析研判,形成专业合力,推动综合履职做出实效。”
“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社会综合治理。”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国媛从集中管辖、专业办案团队打造、人工智能助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等方面发表意见,认为可以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拓展检察职能、丰富检察权结构的重要突破点。
会议指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地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一方面要主动思考,科学谋划,研究检察职能与管辖的优化,理顺各项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拓展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来源,扩大案件规模,做好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坚持“一案四查”,把案件办深办透,推动知识产权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同步提升。在办好案件的基础上,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构建共治格局。通过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创新发展能力,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