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⑩丨王守安检察长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5-01-17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17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王守安从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促进法治建设、加强自身建设、诚恳接受监督等六个方面对过去一年湖北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

  2024年,省人民检察院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历次全会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加有力有效。19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机关以上表彰和表扬,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更加扎实稳固。31件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和典型案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更加鲜活生动。

   惩防并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763人、起诉74742人。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对40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起诉7730人,追捕、追诉漏罪漏犯1053人。协同惩治非法金融活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金融犯罪502人。大力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8347人。

   宽严相济提升犯罪治理水平。抓实“严”的一手,对严重暴力犯罪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起诉2447人;保持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3401人。规范“宽”的一面,试点开展逮捕社会危险性评估,经审查认定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96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868人。

   标本兼治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三级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407件。全省基层检察院全面入驻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6566人次,组织开展公开听证709场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1+11”检察措施,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严惩合同诈骗、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5361人。联合公安厅建立涉企立案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督促立案、撤案590件,清理“挂案”387件,促进规范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扣冻”措施的适用。强化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案件2737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对著作权恶意诉讼提出民事抗诉44件,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40人,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持续加大对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砂等犯罪打击整治力度,起诉相关犯罪2226人。立办湿地保护、船舶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54件。

   奋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护地、护粮、护农法律监督,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立办粮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2件。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873件。

   聚力赓续荆楚文脉生生不息。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相关犯罪41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6件。推动人民检察博物馆鄂豫皖分馆落户湖北。

   助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1059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46人。指导办好最高检交办的原省部级干部受贿案和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以有力庭审指控彰显反腐法治立场。

   为美好生活守望。从严追诉食药领域相关犯罪932人;立办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067件;起诉扰医伤医、非法行医等涉医犯罪35人,办理医保基金管理、医疗美容虚假宣传等公益诉讼案件515件;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397人,立办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2件。

   为特定群体解忧。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监督案件1053件,起诉性侵、家庭暴力等犯罪1583人。加强涉老年人医疗、养老领域法律监督。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1件。与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12件。

   为劳动者合理诉求撑腰。通过严惩恶意欠薪犯罪、支持起诉等方式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5561万元。坚持既护“薪”又护企,促进维护和谐劳资关系。加强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547件。

   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814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全省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首次同比下降。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10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圆梦大学。

   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尽责。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严惩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权益犯罪,加大涉军公益诉讼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142件。

   以维护司法公正守牢法治底线。推动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凝聚维护公正执法司法监督合力。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9841人、不起诉3631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039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3件,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53件。开展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纠正“假官司”240件,深挖虚假诉讼犯罪17件,对不当执行等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958件。稳妥开展检察侦查工作,立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相关职务犯罪125人。

   以深化府检联动促建法治政府。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8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867人;对履职中发现的违法不当行为依法提出督促纠正的检察建议954件。对在公益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依法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262件,95.8%的公益损害问题通过审前程序得以解决。

   以推进社会治理共建法治社会。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21件。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检察公开听证14140件次,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64件。

   持续强化政治建检。制定出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22条检察措施,持续深化“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进文化润检,培育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三峡生态检察官”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坚持“管案”与“管人”相衔接,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和追责惩戒相贯通,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坚持以“用”为导向,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00余个。深化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成案6700余件,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

   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推动队伍专业素能整体提升,“国字号”人才达151人。实施强基固本提升行动,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10项具体措施,激发基层自身发展动能。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高质效办理代表“两会”期间和日常联络中提出的建议,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648条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法律监督线索立案办理。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与省委统战部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联合发布6件典型案例。53名党外人士受邀担任特约检察员。1300余名党外人士注册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339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依法接受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认真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对“诉判不一”等案件开展反向审视。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问题39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全省三级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34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95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1580件次。

  王守安表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强化支点意识、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