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围绕“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推进高水平犯罪治理,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主题作辅导报告。
王守安指出,巩固深化犯罪治理成果,推进高水平犯罪治理,是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他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重要指示精神,从四个方面作辅导报告。
一是树立司法新理念,积极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新任务。要强化“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理念,在发挥刑罚惩治功能的同时,注重犯罪预防和矫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理念,坚持司法办案的本质就是定分止争,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当事人主动恢复被损害的法益、弥合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内生和谐。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抓好案例工作和检察听证,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不断凝聚建设法治社会最大公约数。
二是用好辩证方法论,以高质效办案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办案是政法机关推进犯罪治理的抓手和载体,要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统筹“讲政治”与“讲法治”,政治效果是统领,法律效果是底线,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法律底线守牢,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统筹“依法从宽”与“依法从严”,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依法规范宽的一面,做到罪责刑相一致、法理情相统一。统筹“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在实体上精准打击犯罪,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规范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司法效率,加强犯罪附随后果研究,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三是把握治理系统性,立足职能做好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要强化法律监督,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契机,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好以“四大检察”为主体框架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协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守好公平正义这一法治“生命线”。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化金融安全、网络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重点领域犯罪治理,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积极延伸职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入驻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以更高层次源头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
四是强化基础支撑力,努力提升犯罪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健全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凝聚犯罪治理共识,持续提升犯罪治理整体效能。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统筹抓好约束和激励机制建设,带动队伍素能和办案质效整体提升。激发数字赋能效应,发挥法律监督模型在犯罪治理中的实战效能。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健全办案、学习、研究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推进高水平犯罪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强化纪律作风保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内外部监督制约,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省委政法委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国荣主持报告会。省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及各处室负责人,省直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