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统战部召开省委2024年第四次政党协商会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情况通报会。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济民主持会议并讲话。湖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汪存锋,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曹卫中,各民主党派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出席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通报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省发改委通报了全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情况,各民主党派省委会交流政党协商会准备情况。
王济民指出,省检察院和省发改委的发言,为深入开展政党协商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政党协商的重要意义,把握政党协商的政党性和高层性,整合各方资源集中攻关;要找准找实政党协商的切入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核心关切,发挥各民主党派特色优势,坚持“切口要小、结合要紧”,厘清选题方向,强化调查研究;要提高政党协商的发言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全省民主党派建言献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提高政党协商的组织性;要进一步健全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共同提升建言资政“靶向性”“含金量”。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助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总体情况
主动对接《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积极融入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检察工作。
已依法办理案件16542件,其中,刑事案件4698件、民事行政案件3042件,公益诉讼案件8802件;18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在湖北宜昌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主要做法
坚持依法履职,扎实推进高水平保护。
助力守牢水安全底线。聚焦水利设施保护、防洪安全,会同省法院、水利厅等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等犯罪,立办水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79件,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225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73万吨,助力荆楚安澜。荆州、宜昌检察机关“左右岸”共同发力,助推沮漳河4300余亩阻洪林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被《半月谈》刊发。
助力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聚焦河湖水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依法从严追诉污染环境和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理危险废物等犯罪121人,结合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立办破坏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32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700余亩。宜都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白莲河畜禽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助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聚焦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审查起诉186件290人,围绕“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03件,助力守住耕地红线。汉江分院组织仙桃、天门、潜江三地检察机关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依法立案,推动恢复耕地4700余亩。
助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十年禁渔”决策部署,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与省公安厅、水利厅等会签推进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意见。罗某等人在梁子湖非法捕捞水产品8万余斤,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有力指控犯罪,又及时恢复受损公益。
强化机制创新,打造流域治理检察品牌。
创新监督办案方式。探索建立“属地+交叉+巡回”检察办案模式,对新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由省检察院统一交办、督办。聚焦梁子湖、斧头湖等24个国控和省控重点湖泊治理,制定《关于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武汉、鄂州、咸宁检察机关开展属地检察,组织黄石、宜昌、荆门检察机关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相关经验在全国交流。
完善社会支持机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邀请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公益受损问题。如老河口市检察院针对截污管网存在破损、堵塞,破坏汉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邀请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检察办案,发挥志愿者在环境资源执法领域的专业优势,携手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创新数字赋能机制。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涉流域办案,找准检察监督切入点和突破点。全省研发非法排污、偷漏缴环保税等37个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辅助办案,推送线索立办案件300余件。
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形成大治理格局。
深化一体履职。强化“四大检察”联动,扩大多重监督的叠加效应。如针对宜昌四家企业非法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省检察院指导宜昌检察机关通过刑事诉讼依法追缴涉案企业违法所得9007.9万元,指定武汉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涉案企业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及惩罚性赔偿共计1297万元,专项用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跨部门协作。省检察院与长江水利委、淮河委等共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省委统战部会签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派员参加全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调研。
促进跨区域联动。鄂湘赣三省检察院建立长江保护协作机制。武汉、鄂州、黄石、咸宁四市五地建立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武汉、咸宁两市三地会签《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会议纪要》。沙洋县检察院运用跨区域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叶家大港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