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主要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昭辉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斗争向纵深发展相关工作情况。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加强黑恶案件办理,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415件1122人,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380件1582人,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加强黑恶案件审查把关。检察机关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不枉不纵,保持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高压态势。持续施行分级把关、领导包案、专班办理、会商报告等机制,不断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把黑恶案件质量关,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合力。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特征,紧紧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加强证据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审查,准确进行案件定性。同时,不断提升庭审指控质效,及时对裁判结果进行审查,发现确实存在错误的,依法抗诉进行纠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方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侦查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469条,发挥检察侦查职能查处司法机关“保护伞”案件30件41人。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黑恶案件涉案财产的相关证据,加强涉案财产审查,注重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依法提出涉案财产处理意见和财产刑量刑建议,做好“黑财”举证、质证,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46份,有力推动“打财断血”。
积极促进行业领域整治。持续结合黑恶案件办理,认真查找行业领域职能管理部门的问题、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切实促进行业领域乱象有效治理、职能管理堵漏建制,持续对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进行有效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0份。省检察院还专门组织对金融放贷、农村地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情况进行调研,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加强治理的对策建议,促进提升行业领域的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