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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与5家金融管理部门交流会商,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

【字号:    】        时间:2024-08-23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8月2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5家金融管理部门举行交流会商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部门在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目标一致,肩负着共同责任。”王守安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维护金融安全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强大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湖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树立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打击和依法保护辩证统一,运用“穿透式”理念准确把握各类新金融现象,既严厉打击“无照驾驶”非法金融活动,又依法保障金融创新活动正常开展;坚持办案和追赃挽损并重,做到“应追尽追”,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减少人民群众损失;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推动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源头治理和防范。要共同抓好会商成果落实,建立健全联络协调、联席会商和落实反馈机制;大力推进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常态化长效化;协同推进金融执法司法专业化建设,一体提升金融监管水平和金融检察质效。

  交流会商会上,湖北省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严宓,人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省外汇局局长林建华,湖北金融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彭绪军,湖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佐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莉,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工作情况,并就加强协同、发挥合力、完善机制、共促湖北金融高质量发展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就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联络协调、案件办理、预防犯罪、专业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并会签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指出,要加强日常联络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交换工作动态信息及相关研究成果;健全会商机制,分析研判金融监管和金融犯罪态势,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及联合执法司法行动。要强化执法办案联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新型、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加强办案统筹和业务指导;协同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贯穿执法司法办案始终。要深化犯罪预防合作。创新预防金融犯罪举措,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联合开展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推动预防金融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共同加强对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剖析和犯罪态势研判,推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加大专业协作力度。定期开展检察人员与监管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探索建立干部交流锻炼机制,为执法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持。

  各与会单位一致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推动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具体实践,加强在具体事项、个案支持方面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金融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司法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共管共治效能,共同促进湖北金融高质量发展。

  与会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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