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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

【字号:    】        时间:2024-07-23      作者:  

  
  7月23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报告从四个方面回顾了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

  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彰显检察作为。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起诉涉流域犯罪935人,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273件。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依法起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同比分别上升42.3%和30.8%。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建设,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为牵引从严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宽严相济为指导推进轻罪治理。

  聚焦民生福祉,在践行检察为民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起诉食品药品领域相关犯罪695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起诉恶意欠薪犯罪同比上升38.5%。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机制,发放司法救助金867.4万余元。从严追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334人,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聚焦主责主业,在高质效履职办案中强化法治担当。完善刑事诉讼监督体系,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186件,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假官司”等问题。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88件,联合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注重稳规模、提质效,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975件。立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82人,严惩司法腐败。

  聚焦自身建设,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中锻造检察铁军。深化政治建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对最高检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方面,报告显示: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954件,2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大局,扛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完善与中央、省环保督察衔接机制,建立挂牌督办制度,立办相关案件208件。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助推湖北绿色低碳发展,办理相关案件8807件。

  立足法律监督,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服务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依法起诉相关犯罪5631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022件,督促清理长江干支流河道258.9公里。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涉大气污染案件299件,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修复污染土地近1.9万亩。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了一批耕地保护、林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件。

  强化以案促治,以能动履职助推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运用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试点,推动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共画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同心圆”。争取各级党委、人大的重视支持。深化一体履职,推进跨省域检务协作,创新“属地+交叉+巡回”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模式。强化执法司法协作,建立健全“河(湖)林长+检察长”制,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社会支持机制,依托“益心为公”等平台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报告最后表示,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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