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和信访法治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站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检察工作更深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会前,省检察院党组专门研究全面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工作,王守安检察长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全覆盖。”会上,受王守安检察长委托,冯新华副检察长就全面推进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去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履职,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有99个检察院试行入驻综治中心,入驻比例达90%以上,检察干警在综治中心值守成为常态,常驻干警400余人,其中检察官200余人,基层综治中心逐步成为检察机关掌握社情民意、依法排忧解难的新平台。截至2023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在基层综治中心召开公开听证422件、开展法律咨询2100余次、进行法治宣传1170余场、接受监督线索200余条,共促成刑事和解186件,并化解了一大批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会议要求,今年上半年,全省基层院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要实现全覆盖,要把入驻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一方面,要以高质效办案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入驻工作的“前哨”作用,发现监督线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把入驻基层综治中心检察室打造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
会议强调,要总结经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入驻的自信自觉;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推进入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加强领导、注重研究,确保入驻工作行稳致远。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汪存锋主持会议,并对2024年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重点进行了强调。第十检察部主任薛荣对《湖北省检察机关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全覆盖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武汉、襄阳、黄石、咸宁、恩施州5个市级院和钟祥市检察院依次作经验交流。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讨论。
各市州分院、林区院分管控申工作院领导、控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基层院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