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犯罪、时隔三月、两次起诉,坐在被告席上的先是犯罪嫌疑人,后是行政机关……这是检察机关针对一起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及后续问题处置的履职剪影。
让被告人自己掏钱修复生态环境

盛夏时节,赤壁陆水湖满目苍翠。这个总库容约7.42亿立方米的湖泊,通过陆水河向北与长江相连,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防洪调蓄枢纽,发挥着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作用。
一起非法采砂案打破了这片水域的宁静。办案民警介绍,徐某某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11人在陆水湖水域盗采砂石40余万吨、价值3000余万元,严重破坏河床结构,对防洪、通航安全及流域生态环境构成威胁,于2023年底被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归案。
案发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对危害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查获8艘“三无”采砂船舶,一并交由某行政机关保管、处置。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某等11人非法采砂致使陆水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与预估生态修复费用合计1600余万元。
“这些盗采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受刑事惩罚。但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水生生物的损失、生态平衡的修复等,后期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办案检察官表示,“对徐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不让公共财政为犯罪兜底,让被告人自己掏钱修复生态环境。”
2025年6月,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在其参与盗采数量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支持了检方诉讼请求,目前已启动执行程序。
涉案船舶可能持续破坏环境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本案所涉船舶与专项整治活动查获的“三无”采砂船舶,均停放在陆水湖上。部分船舶因长期缺乏维护,船体及设备严重老化锈蚀,存在残油废油积存、防污染与安全设备缺失等问题,亟须无公害处置。

“有的船只铁锈风化,径直往水里掉,有的船只周边已泛起油光,却找不到泄漏点。”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检方现场勘验后,立即依法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某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案涉“三无”船舶依法履职,消除水环境污染风险。
该行政机关很快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已制定《赤壁市“三无”船舶认定和处置工作规程》,将加快分类处置进度,探索建立规范保管场所等。但在如何处置案涉船舶上,还是犯了难。
该行政机关一名干部表示,除陆水湖外,当地几乎没有可停放大型船舶的宽阔水面。执法部门只得先对相关案涉船舶采取安装污染监控设备、建立巡查机制等措施,同时积极协调资源,尽早让案涉船舶上岸进行无公害处理。
2025年下半年,检察机关跟进调查发现,案涉船舶仍停泊在原水域,污染风险仍未完全消除。与此同时,群众举报电话也打进了检察院。原来,陆水湖是当地的一个重要饮用水源地,一些群众担心废旧船舶污染饮用水源,希望检察院进一步推动事情解决。
公益诉讼提供司法“动员令”

“关乎群众利益,我们有责任进一步监督落实。”赤壁市检察机关负责人介绍,检方于2025年9月依法对某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责令某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判决生效后,针对行政机关的执法难点、履职困惑、风险担忧等问题,检察机关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行政机关的处置方案提供法律支撑。督促相关单位对案涉船舶依照现实情况予以没收拆解或作无公害处置。随后,检察机关与主管行政机关一起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支持,协调环保、水利、属地政府等行政机关共同参与处置。
2026年7月,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人大代表、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对某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8艘案涉船舶已全部上岸拆解、作无公害处置,水污染隐患被彻底消除。
3个月内,两次起诉,一次针对犯罪团伙,另一次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彰显了检察机关落实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