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被誉为“中国专用汽车之都”,曾都区则是随州市专用汽车产业核心区。2024年以来,曾都区检察院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平等保护专汽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到某专汽公司走访
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
“检察机关专门就案件办理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带案下访、上门问询等方式,及时帮我们解难题、卸‘包袱’,真的很感谢!”近日,曾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到B专汽公司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位于曾都区的B专汽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19年,A公司员工谢某通过经销商聂某向B公司订购清洗吸污车,支付13万元预付款后,因环保政策调整拖延提车。聂某为掩盖违约,私刻A公司印章伪造“情况说明”,谎称合约已终止。2022年,B公司因合同纠纷被A公司起诉,这份假的“情况说明”浮出水面。
案件移送至曾都区检察院后,检察官通过司法鉴定揭穿伪造事实。2024年10月,经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聂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不仅会让企业遭受经济损失,还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为助力专汽企业安心发展,曾都区检察院对2024年受理的13件涉专汽案件实行标签化办理,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
积极帮助企业追赃挽损
资金流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是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在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曾都区检察院还将追赃挽损纳入监督办案全流程,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引导侦查,采取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检调对接等措施,帮助涉案企业追赃挽损。
储某甲曾被多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人员。2022年4月,储某甲隐瞒自己的“老赖”身份,与随州C专汽公司经销商洪某取得联系,谎称自己名为储某乙,与C专汽公司签订专用车合同,骗取42万元尾款。
2024年6月,储某甲被抓获后,曾都区检察院通过3次调解促成其全额退赔,挽回了公司全部损失。2025年1月,经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为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追赃挽损贯穿刑事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2024年累计帮助专汽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曾都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如飞介绍。
以案促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如同清新空气,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前提。为给专汽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曾都区检察院结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积极构建“打击+保护+服务”三位一体护企模式,以多方协同、高效联动的工作模式助力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空壳公司”通过合同诈骗等形式侵犯专汽企业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2024年8月,曾都区检察院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管部门据此清理“空壳公司”营业执照423家,规范企业注册登记流程,有效遏制犯罪滋生,净化了市场环境。
“我们还扎实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对公安机关久侦未结的涉专汽案件开展排查,发现线索7个,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李如飞介绍,在办理程某职务侵占立案监督案时,该院发现自2015年立案后,该案侦查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已形成挂案,遂调阅该案卷宗,开展实地走访,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形成意见后,迅速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监督撤案,减轻了涉案专汽企业的讼累负担。
针对办案中发现一些专汽企业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该院强化预防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将4家专汽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对象,由检察长带头入企走访,帮助企业排查出风险点18项,助力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4条。
“检察机关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全链条保护。”甘子林代表建议,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针对专汽产业跨境贸易、新能源转型等新需求,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
李如飞表示,“我们将围绕专汽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探索‘数字检察+产业保护’模式,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擦亮‘中国专汽之都’法治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