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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为食药安全注入检察力量

【字号:    】        时间:2025-03-24      作者: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工作,针对有毒有害食品、假药保健品骗局、违规经营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该院加强综合履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注入源源不断的检察力量。

  2024年11月,郧西县检察院协同联动该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药店开展专项监督。(摄影:张洁)

   惩治“毒调料”

  一家卤菜店店主吴某将罂粟叶和罂粟花苞添加至卤料包内,用于卤制肉食品。2024年9月,郧西县市场监管局抽检时发现该店熟食检测异常。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在该店卤汤中检测出可待因和吗啡,即罂粟的主要成分。”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此前三个月内,吴某将罂粟叶、罂粟花苞放入卤汤中卤制食品70余斤,已销售40斤。

  “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罂粟碱等物质,长期食用易成瘾,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审查案件时,检察官向吴某详细说明罂粟的危害及食品行业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吴某表示自己对罂粟的危害认识不足,自愿认罪认罚。

  经郧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14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近年来,郧西县检察院一直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履职重点,既重拳惩治违法添加、制售伪劣食品等犯罪,又积极开展普法宣讲,将风险预防端口前移,用法治温情织密食品安全保护网。

  强化监管守护用药安全

  2022年6月至7月,李某在其经营的大药房内销售来源不明的含西地那非药品。消费者赵某多次购买该产品后,因疗效不佳向郧西县市场监管局举报“假药”。

  2023年4月,经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涉案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无国家药品标准或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成分不明。

  2024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并对外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同年11月初,郧西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郧西县检察院协同联动该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当地药店、医疗机构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药品进货凭证、供应商资质等,并全面检查药品的分类储存、销售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用药安全。

  从个案办理到实现强化监督,郧西县检察院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推动常态化监督检查,堵塞行业监管漏洞,让消费者在每一盒药、每一剂方中感受到法治守护的力度与温度。

  “无证经营”不靠谱

  “药店执业药师到位了,我来买药才放心嘛!”看到药店管理越来越规范,郧西县一位到药店买药的消费者感慨道。

  2024年11月,郧西县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比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社保缴纳信息等数据,发现辖区内有两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的情况。

  “药店配备的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工作,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购药、用药安全。”办案检察官说,如果出现“人证分离”的情况,消费者用药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同年11月26日,该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其及时整治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等违法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核查,并向执业药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提醒执业人员遵守法律规定。

  2024年12月11日,郧西县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时发现,上述两家药店执业药师已在职在岗履行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能止于刑事打击,更需市场前端治理。一纸经营证照,承载着商家对市场秩序的承诺,更关乎千家万户的消费安全。然而,县域经营主体多、分布零散,导致监管难度较大。2024年以来,郧西县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登记信息等大量数据,发现该县3家公共营业场所无卫生许可登记,5家外卖店铺信息登记不符合规范。该院遂分别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磋商意见书,目前所有经营主体均已在督促下整改到位。

  从商铺到外卖,从药房到药师……郧西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食品药品安全、营商环境监督等领域持续发力,以求极致的精神守护着群众的“粮袋子”“菜篮子”“药罐子”,让法治阳光照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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