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潜江市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就前期办理的一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通过现场查看,确认存在问题的商户已整改到位。
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唐某将从他人处收购的活体野生蛇贩卖给餐馆。2023年10月,公安机关在唐某家中查获150条蛇类死体、1条野生蛇活体。经司法鉴定,该批蛇类均为乌梢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唐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2024年11月,潜江市检察院以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2月,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承担生态损失4.5万元并就其涉案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办结后,潜江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餐馆收购野生蛇供顾客食用等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建议对全市范围内餐饮业违法收购野生动物问题进行整顿,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18个,检查市场内经营户154户,检查生产、加工企业10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26家,对存在问题的商户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