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刘怡廷 肖哲西)经随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魏某某、朱某某被法院判决分别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8.2万元、2.6万元。
“大爷,没有智能手机不要紧,我可以用我的手机帮您操作……”2020年9月,魏某某带领其团队先后分赴随县的6个乡镇,声称可以帮助村民免费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激活过程中,魏某某等人使用非法APP收集老年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再统一交给朱某某,由朱某某打包销售给其上线。
同年10月,部分老年人个人养老金被盗刷,总金额达20余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魏某某、朱某某通过非法收集、销售老年人个人信息,分别获利8.2万元、2.6万元。
随县检察院经审查,以魏某某、朱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3月,当地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魏某某、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3万元,依法追缴二人违法所得8.2万元、2.6万元。
“虽然魏某某、朱某某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分属不同的责任类型,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随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
2024年9月18日,在公告期满无相关机关和组织提起诉讼后,随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某、朱某某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12月26日,当地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被盗刷的养老金短期内难以追回,村民的实际困难该如何解决?办理该案的同时,随州市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5人开展司法救助,第一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个人信息安全连着民生福祉。我们将持续发力,强化对外协调联动,进一步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以检察履职答好‘民生答卷’。”随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焕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