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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安徽湖北两省检察院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字号:    】        时间:2025-01-14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福兵 刘怡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部署,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分别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安徽省检察院日前通过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决定,旨在解决刑事检察部门按罪名分工负责,整体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指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综合性研究会商,统筹强化对下刑事检察工作的督办、调度,一体抓实刑事检察“三个管理”;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刑事检察部门主任为组员。据悉,指导小组成立后,正在加紧研究年度计划、建立工作机制。

  日前,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决定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刑事检察工作中的重要议题,统筹各刑事检察部门开展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研究规划刑事检察理论研究任务、研究课题等;指导小组由分管普通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任组长,协助管理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负责领导日常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具体落实决定、组织召开会议、制订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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