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高欣 彭利维)“我们的工钱终于拿到了,感谢检察官和法官!”2024年12月24日,在黄冈市蕲春县法院、检察院的“接力”下,方大爷等9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两年的工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来,2020年至2022年,方大爷与8名工友受范某的雇请,从事村级路面硬化施工作业。施工完成后,经结算,范某向方大爷等9人出具欠条两份,载明欠工程款7万余元。方大爷等人多次催要,范某一直未支付。2024年4月,蕲春县总工会依据“工会+检察院”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向检察机关移送该案线索。
蕲春县检察院办案组初步讨论后,决定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农民工们多为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法律知识匮乏,对诉讼程序不了解,证据意识薄弱。在帮助其确定代理人后,检察官多次与代理人沟通并提供法律咨询。由于范某始终未能出面调解,方大爷等9人遂将范某、蕲春县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诉至蕲春县法院。为支持弱势群体追索劳务报酬,蕲春县检察院向当地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2024年6月,经蕲春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范某支付方某等9人劳务报酬7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该判决生效后,代理人多次向承办检察官反映该案执行困难。承办检察官向该案承办法官询问得知,范某一直刻意逃避执行,行踪不定导致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无法掌握可供执行财产信息。
经法官与检察官共同研判,在公安机关另案侦查的配合下,最终确定范某行踪,法院立即对范某实施拘留措施。在强制执行的压力下,范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偿还了拖欠的农民工劳务报酬。
“支持起诉不是‘一诉了之’,做好支持起诉‘后半篇文章’,让人民群众能够真切感受到检察‘力度’和‘温度’。”蕲春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荣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