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绿水青山,道阻且长
“堆成山的报废机动车没了,大片的废油渍也不见了,看着就让人心情舒畅。”20多年来,汉江辖区318国道沿线共有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户,在无从业资质的情况下,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由于工艺粗糙且缺乏环保设施,拆解过程中未依法处置有害物质,导致大量有害物质排放,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无序发展问题,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共转运2000余吨固废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同时,引导地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绿色转型,与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沟通协调,引导相关商户迁移至此,统一经营,规范发展。
根据辖区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线索,仙桃市检察院通过现场实地勘查、走访询问当事人后,予以立案调查。该院依法向涉案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辖区同类现象进行排查,推动5个乡镇3600余亩基本农田全部完成土地翻耕、复垦,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
天门市检察院依托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及时发现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占用耕地税收漏征的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拓宽信息共享范围,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完善非法占地涉税信息移送工作,对临时占用耕地纳税人征收耕地占用税3730万元,确保国家税收“颗粒归仓”。
优化营商环境,征途漫漫
某公司负责人罗某因犯罪被宣告缓刑,在潜江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无法经常出差到外地生产基地查看生产情况,眼看着客户流失、效益受损,公司陷入困境。
收到该线索后,潜江市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对罗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同步审查,并就进一步优化罗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与司法局磋商,建议运用“社矫E码”手机App对其进行精准监督管理,确保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松绑”但不脱管。经回访了解,罗某的公司已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年生产总值达到4000万元。检察官还为罗某发放了《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服务手册》,并建立了检企服务联系卡。
天门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介入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对案件性质、证据标准及法律适用等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针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和量刑等问题,该院进行逐一论证,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七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5万余元至153万余元不等。针对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
守护万家灯火,任重道远
“治欠薪,安民心。”潜江市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市三个项目存在严重欠薪问题,涉及农民工390人。该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向两家管理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为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院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建议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由行政机关督促总承包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按工程款付款比例的30%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不再发生欠薪事件。
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仙桃杜台油库,紧临杜家台分洪闸,位于汉江大堤禁脚范围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油库的建筑位置已与当前法律规定及长江大保护的要求不相符,严重影响河道管理,对行洪和百姓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收到该线索后,仙桃市检察院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杜台油库整体拆除搬迁,及时开展场地复原、建筑垃圾清除和补植复绿工作,消除行洪安全隐患,守护百姓安宁。
(潘驰 邓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