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了迟到十七年的“身份”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诉涉案未成年人何方(化名):“你的身份信息和户口登记问题已经落实了,希望你能珍惜机会,改过自新。”当得知身份证已办理完成时,这个当了近17年“黑户”的少年顿时红了眼眶。
2月26日,何方在茅箭区北京路附近,采取“拉车门”方式盗走他人车内4900元现金后潜逃,并将赃款挥霍一空。6月17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以何方涉嫌盗窃罪,移送至茅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和讯问中,我们发现何方不仅身份信息缺失,而且没有户籍和身份证。”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何方出生后从未进行过户口登记,由于没有身份信息,他未接受过正式的教育,出行、就业也无法得到保障。辍学后,何方常年混迹社会,无人监管且有多次盗窃前科。
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同时,检察官全面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测评等特殊检察制度,确保何方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定何方的出生日期,检察官前往其出生地,向当地村委会干部、抚养其长大的亲属等人员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何方的母亲以前是从四川到湖北来的,与该村何姓村民未婚同居后,于2007年12月8日生下了何方。由于何方系外来人员未婚生育,根据当时的户籍政策,何方未能在当地落户。此后,何方的母亲失联,且经亲子鉴定,这位何姓村民并非何方的生物学父亲。
十几年来,尽管户籍政策多次调整,但由于何方的亲生父母均非当地人员且失联,这个少年一直没能上户口。
“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即便是犯罪嫌疑人,我们也要平等地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他积极改造、回归社会有积极作用。”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决定在办案的同时,为何方解决多年的落户难题。
没有户籍将成为何方顺利回归社会的障碍。为破解难题,检察官一边将该案起诉到法院,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升效率,一边积极协调案发地及何方出生地的公安机关,就重新为他办理户籍达成一致意见。
8月26日,何方刑满释放。当天,检察官与办案法官一同前往其羁押地,将何方接至其出生地派出所,当面采集他本人的指纹、照片,办理了相关落户手续。其间,检察官又多次联系公安机关,跟进了解办理情况。
11月17日,在当地村委会的配合下,何方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民心所向,是社会之责。”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并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主动综合履职,联动相关部门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的现实难题,帮助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