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为牵引,坚持常治长效、依法打击、打防结合,全力推进法治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荆楚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常治长效
持续提升扫黑除恶“三化”水平
“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督导,积极采取有效举措促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今年7月4日,湖北省检察院再次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重点案件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据了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施行分级把关、领导包案、专班办理、会商报告等机制,协同公安机关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省市两级检察院不漏一案地全流程、全方位进行指导,确保依法高效办理涉黑恶案件。”湖北省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主任王莉介绍,2021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对包含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在内的37件重点涉黑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召开包案督办推进会、案件研讨会、专家分析会,进行具体指导把关100余次。
湖北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省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分年度梳理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及时明确、细化工作要点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就涉黑恶案件审查、出庭支持公诉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岗位练兵。
依法打击
保持严惩涉黑恶犯罪高压态势
“终于不用再过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了……”得知孙某团伙落网后,被害群众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荆门市百姓纷纷拍手叫好。
孙某涉黑案件是湖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省检察院领导包案指导。经查,2009年至2022年,孙某团伙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46起,且以高利放贷获利3000余万元,影响十分恶劣。
对此,湖北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攻坚克难,在重要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组织成员的认定及地位作用等关键环节,持续跟踪指导。经过专案组全封闭办案3个多月,逐案逐人夯实证据链条,2023年5月,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孙某等10人十四年至三年不等刑罚。
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收到群众举报称有涉黑恶线索。对此,夷陵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开展线索摸排研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敏锐发现了隐藏在该案背后的聂某团伙涉恶犯罪。
“该团伙披着公司‘合法’外衣,渗透到农村征迁领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宜昌市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主任余进介绍,该案人员多、事实多,为深挖漏罪漏犯,办案组列明详细的继续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追诉漏犯8人,追加认定7起遗漏犯罪事实。今年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涉恶定性指控,聂某等13名被告人被判处六年三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刑罚。
据统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加强涉黑恶案件办理,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415件1122人,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380件1582人;加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469条,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46份。
打防结合
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
枣阳市检察院在办理兰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发现辖区农村集体资源监管缺失,存在引发寻衅滋事、盗伐林木等犯罪的风险隐患,易成为滋生涉黑恶犯罪的“温床”。为此,该院开展实地走访、座谈调研,在详细了解并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后,建议该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摸清辖区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应用效益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定期公示,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群众对侵占农村集体资源情形积极举报。此外,该院促使该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大起底”摸排清理专项活动,出台“三资”管理办法。
聚焦资源环保、工程建设、金融放贷等重点领域,湖北省检察机关注重借助“数字力量”,用好检察建议,定期开展“回头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防范整治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三包一挂”违法问题,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线索发现核查以及风险排查,就其中7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制定15项整改措施和5个落地文件,开展建筑业全行业整治工作,助推营造“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的行业环境。
针对金融借贷领域,荆门市检察机关排查出“高利贷”暴力讨债、“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56项,有力推动金融借贷领域构建科学的“打、防、管、建”综合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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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1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0份,其中涉及重点行业的检察建议10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