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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电捕野生蚯蚓,违法!

【字号:    】        时间:2024-09-08      作者: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陶玲 曾纪淼

  9月5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向电捕蚯蚓“亮剑”案件的办理经过。

  今年6月,该县大支坪镇农民向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反映,有人用带电的仪器在农田里捕捉蚯蚓。检察官调查发现,今年3月以来,谭某在大支坪镇租房从事野生蚯蚓收购活动。

  蚯蚓俗称“地龙”,可通经活血,是制作中药“地龙干”和西药“蚓激酶”的主要原材料。受利益驱动,有人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6月6日,巴东县检察院针对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单位参加,特邀“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担任听证员。

  巴东县检察院结合听证会意见,向多家行政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该县公安局将电捕蚯蚓所使用的“地龙仪”予以没收,对谭某以及非法在田间和林地中私设电网的7名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该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协同配合,现场扣留野生蚯蚓制品105斤,并在全县摸排,查处电捕蚯蚓人员6人;该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分别下发相关通告,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升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

  “案件的办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该案承办检察官、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兴华说。

  打击非法电捕蚯蚓,我省多地在行动。今年4月,襄阳一女子张某电捕蚯蚓被牛首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电捕蚯蚓和电打鱼的行为类似,都是违法行为。”办案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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