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我们的生活又有盼头了……”近日,湖北省当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对退役军人孙某进行回访时,孙某夫妇眼中噙满泪水哽咽道。
孙某于1978年参军入伍,1982年退出现役。谁知,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不可承受的痛苦。2018年10月,交通肇事者刘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与一辆重型牵引挂车相撞,导致小轿车上的孙某儿子死亡。
2019年3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孙某夫妇因交通事故造成孙某儿子死亡的各项经济损失35.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仅赔偿7.5万余元,经法院调查后发现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无法强制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刘某还剩28万余元未赔偿。
今年2月,当阳市检察院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定期沟通协商时,发现退役军人孙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经调查核实,孙某儿子案发时未满30周岁,并未成家。夫妻二人常年以务农为生,且均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疾病,需长期服用药物治疗,难以承担重体力劳动,家庭生活面临困境。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检察官立即前往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发现刘某离异独自抚养小孩,目前在外打工,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当阳市检察院认为孙某夫妇系被害人近亲属,二人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检察官随即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快速完成案件受理、上报、审批,5月26日,为孙某夫妇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帮助解决孙某夫妇的实际困难,当阳市检察院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合救助,将孙某家庭列为优抚对象,每年为其发放困难帮扶资金。同时联系孙某夫妇所在的镇、村,协调村组优先收购孙某家中的农副产品,以实现长效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