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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自觉遵纪守法学会保护自己

【字号:    】        时间:2024-06-03      作者:  


 检察官做客“市民有约”寄语未成年人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田第潘 实习生 段玉枝 靳成娇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邹斌

  “童年很短,未来很长。希望你们争做懂法少年,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请记住,未成年人检察官是你们的坚强后盾,我们将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愿你们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5月31日上午,极目新闻“市民有约”栏目未成年人保护专场结束时,两位检察官发出寄语。

  在一个小时的热线时间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马文婷、刘朝欣接听了多位家长的来电,为他们提供孩子成长、教育的建议和法律咨询。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和彩票

  “我公公烟瘾特别大,经常给钱让我儿子去买。我儿子才10岁,但烟草店的老板居然每一次都把烟卖给他。请问检察官,烟草店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做?”武汉市民江女士来电询问。

  “烟草店老板向你10岁的孩子出售香烟,是违法行为。”马文婷明确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马文婷建议,江女士可以先和公公沟通,明确告知让未成年的孙子购买香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劝说他戒烟或者自己购买香烟。江女士还可以与烟草店老板交涉,提醒他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同时,希望江女士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让孩子明白烟草的危害,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购买香烟。

  “如果交涉无效,你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该烟草店的违法行为。”马文婷说,接到举报后,烟草专卖局或市场监管部门会对违法烟草店展开调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今年5月31日是第37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业干扰”。马文婷表示:“我们希望下一代免受烟草的危害。全社会应该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远离一切形式的与烟酒有关的东西,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不建议未成年人独自玩“剧本杀”

  “请问检察官,国家对‘剧本杀’有没有什么政策上的限制?”万先生说,他的孩子正在读高三,从去年开始迷上玩“剧本杀”,“为了一探究竟,我最近抽空陪孩子玩了一次,发现‘剧本杀’里有一些暴力、血腥的内容。我感到很担心。”

  “我们不建议未成年人独自玩‘剧本杀’,最好有家长的陪同参与。”刘朝欣表示,“剧本杀”行业还不规范,准入门槛低,自律性较差,剧本质量良莠不齐,部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不完备。

  一方面,有些“剧本杀”内容掺杂了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习惯,甚至充斥暴力、恐怖等内容;另一方面,部分经营场所过分追求玩家体验,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不适。另外,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未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对未成年人在非节假日进入娱乐场所也没有任何劝阻,容易耽误未成年人正常学习。

  “根据法律规定,‘剧本杀’游戏中的剧本内容及其变动情况,应当在文旅部门备案。你如果发现‘剧本杀’店铺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提示信息,或者剧本内容有问题、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等,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刘朝欣说。

  当心未成年人网络交友误入歧途

  “请问检察官,未成年人网络交友有何规定?我们需要注意什么?”蔡爹爹说,他的孙女今年16岁,正上高二。最近,他无意看见孙女正在浏览交友网站,微信和QQ加了不少好友。孙女告诉他,这些都是她在网上结交的朋友。

  “我很理解你作为长辈对孙女的关切。”马文婷安慰道。她介绍,今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对规范网络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做出规定,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持。

  根据规定,未成年人在网络交友时,应受到特殊保护。建议他们谨慎选择交友对象,不随意与陌生人交流个人信息或约见。家长在未成年人网络交友方面,也承担着重要的监护责任。

  “你可以密切关注孙女的网络交友活动,与孙女进行开放而坦诚的沟通,了解她的网络交友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引导和处理。”马文婷叮嘱蔡爹爹,一定要教育孩子如何识别网络风险,避免受到不良信息的侵害,“同时,你还可以通过设置家庭网络安全软件,过滤不良信息,限制她访问不适宜的网站,确保她不会与不良网友建立联系。”

  “未成年人网络交友,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确保他们在网络世界中的安全和健康。”马文婷表示,学校和社会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让未成年人辍学打工是违法行为

  戴先生来电说,他儿子今年15岁,不爱学习,经常逃课。心灰意冷之下,他和妻子商量,决定让儿子辍学打工,儿子也表示赞同。

  “我必须明确告诉你,不可以终止孩子的学业,要让他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你应该尊重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这也是你作为孩子家长应负的责任。”刘朝欣明确告诫戴先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如果父母或者监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可能会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严重情形下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刘朝欣说,“作为父母,我们应该积极为孩子提供接受学校教育的条件和机会。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为了孩子的长远发展和未来成长。学习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为了培养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让孩子过早辍学打工不是明智的选择。”

  刘朝欣以自己曾经办理的案件为例:一名未成年人过早辍学打工,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经验,遇到问题容易冲动,从而受到伤害。建议你慎重考虑,让孩子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他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刘朝欣说,“如果你的家庭经济状况的确不好,你可以寻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比如申请教育资助、学费减免等,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我最后补充一点,即便孩子满了16周岁,也不能到KTV、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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