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前几年,武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宛某承接了一个建筑运输的项目。接到项目后,他将项目转包给了同村从事运输的宛某刚。宛某刚又将项目转手,具体交给了陈某利承接。项目完成后,三方在结算方面形成“连环债”。宛某刚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债务人宛某支付运费23万余元。宛某刚也被陈某利告上法庭,追讨运输货款10万元。三方当事人均为诉累所拖,事业、家庭、生活均陷入困境。
判决生效后因宛某拒绝还钱,宛某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裁定追加宛某妻子朱某芳为被执行人。2022年7月,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对三个被执行人宛某、宛某刚、朱某芳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3年8月,宛某刚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受理。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之后,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向执行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2024年1月,执行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恢复执行程序。
在办案中,承办检察官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此事拖延时间较长,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工作生活,三方当事人都有和解意向。
承办检察官认真梳理了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多次开展释法说理,一次次调解会上,各方当事人都感受到检察院、法院愿意为他们解决问题、彻底化解矛盾的诚意。
今年5月,多方当事人终于签订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宛某、朱某芳当天支付首期执行款6万元,申请执行人宛某刚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宛某刚也和陈某利口头达成和解协议。三名被执行人当即被解除“限高”措施,多方“连环债”纠纷终于化解后,当事人都对检法干警表达了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