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初,黄梅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某农牧公司污染耕地的线索。经查,这片农田为某农牧公司配套设施农田,该公司为实施沼液还田,定期向农田排放沼液。自2022年8月起,因沼液排放过量,农田水体泛黑,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
为凝聚耕地保护合力,该院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建议行政部门对该农牧公司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管。在检察机关的跟进监督下,相关行政部门对该农牧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制定沼液还田利用实施方案,并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2023年6月,检察官进行“回头看”时,发现农田已经恢复了植被生长。
然而,2023年11月,检察官在梳理案件时,却发现该案还有一段隐情。原来,当地农户王大爷承包的9.6亩农田就在这片配套农田附近,因某农牧公司排放沼液过量,农作物减产,未得到补偿。王大爷的妻子和小孙子相继因病去世,花费了大量医药费,儿子儿媳不得不外出打工偿还债务。为了补贴家用,王大爷承包了几亩地,却因污染收成不好,家庭生活困难。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将这条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控申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实地走访,并与村干部座谈了解具体情况。经审查,该院认为王大爷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给王大爷带来一个好消息——依托该院与多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王大爷家还可以拿到一笔社会救助金。
“现在田好了,生活也有了盼头。”接过司法救助金,年过六旬的王大爷眼眶湿润了。